8月27日,证监会发布了减持新规,但是这个规定总体上还只是原则性的要求,为了便于落实和监管相关政策,沪深交易所近日发布了具体减持的细则。
交易所发布的减持细则,认定不得减持的情形包括:
第一,上市公司的股票,在减持计划公告前的连续20个交易日,都不低于首次发行的价格,同时不低于每股净资产,控股股东才可以减持。
第二,如果股票破发,不但上市时的控股股东、实控人不能减持,其一致行动人也受破发规则的减持限制,即使上市以后,相关主体接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解除了一致行动关系,这些主体也要继续遵守这个破发的减持规则。
第三,关于破净的指标设置了两个基准点即一个是根据年报,股价不能低于每股净资产,同时根据最新的一期财报,股价也不能低于每股净资产,这样才符合减持要求要求。
第四,分红指标包括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或者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而且剔除了亏损年度。也就是说,如果期间出现亏损年度,那么三年这个期限需要重新计算,因此分红减持的执行标准更为严格。
第五,一是减持的方式从严监管,除了竞价交易减持适用这个细则之外,大宗交易减持也纳入这一监管范畴。
第六,将会从严处罚,如果出现有人通过违规减持行为获利,交易所将会从严从重处罚。
总体来看,交易所这一次出台的减持细则非常严格,也具有很强的操作性。这是一个真真实实的利好,是保护中小投资者的重要举措。
但这里还是有些模糊的地带,比如如果股东减持计划披露的时候,符合不破净不破发的减持规则,但是股东减持实施的过程中,公司股价出现破净、破发的情况,那么大股东还能继续减持么?
还有一个问题,规定2023年8月27日前,股份已被质押并办理质押登记的,或者已作为融资融券业务担保物的,因违约处置导致的股份减持不适用这一规定。这里就会有人去费尽心机的钻空子,利用规则漏洞,比如故意设计质押违约,从而实现变向减持。
总之,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监管措施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优化完善,才能堵上各种后门和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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