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师宗县公安局丹凤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一男子在公厕内偷窥女性上厕所,民警迅速出警,在群众的协助下将嫌疑人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究竟是谁做了这样的事,一起去看看!
9月19日,师宗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电话报称,在丹凤街道文笔社区新客运站,抓到一名偷窥女性上厕所的男子,请求查处。接警后,110指挥中心立即指令丹凤派出所民警出警核查处置。
赶到现场,民警发现一名男子正在与人拉扯,民警上前询问得知,男子正是被举报的偷窥者。据报警人赵女士描述,其在上厕所时,发现一名男子趴在地上偷看,便大声呼喊,见状,男子试图逃跑,随后与客运站工作人员发生拉扯。
了解情况后,民警将男子带回派出所,经询问,违法行为人对进入客运站女厕所偷窥女性如厕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行为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来源:师宗警方、丹凤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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