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赴缅北跨境实施“杀猪盘”诈骗案,以诈骗罪对杨某等15名被告人判处十三年至二年四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2.4万元至13万元不等的罚金,并责令各被告人退赔被害人相应经济损失。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11月,被告人杨某在缅北贺岛某酒店成立兴旺公司,专门从事“杀猪盘”式电信诈骗。公司下设旺财组、鸿运组、聚财组和财神组四个组,分工负责人员培训、后台数据管理等。各组组员通过社交软件寻找诈骗目标,主要是单身、离异女性,先通过聊天建立起信任,然后将被害人推荐给组长或代理进行深入聊天,进一步诱导被害人通过诈骗软件投资,骗取被害人钱款。
经查,2020年11月至2021年3月,被告人杨某等人骗取数十名被害人人民币360万余元。
(佟家伊)
■法官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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