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重庆,张先生与女友相恋3个月之后分手,想把钱物要回来。张先生与女友恋爱期间,共向女友转账11次,一共8500元,并且给女友买了一个手机,5999元,分手后希望前女友将手机及恋爱期间转账的钱退还于他。
在其两人的聊天及转账记录上看到,男子曾主动问其女友需要钱不,女友表示过自己想办法,男子还是主动转钱了。女友过生日时,男子发了520红包。#恋爱三个月分手男方想把钱物要回来#
女友也主动向男子开口过请其帮忙转3000元,隔天将钱归还给男子,不过男子当时拒收了。可以看出来,男子恋爱期间,主动向其女友进行过“恋爱转账”。
对于这样的情侣分手时,因为金钱物品而产生的纠纷并不少。恋爱期间,如果是自愿为增进感情而向对方花费少量的金钱财物,则恋爱关系终止时,估计大部分人都没有再因此而计较。
如果是恋爱期间,转账数额较大的,不带有赠予性质,则应该明确其转账的性质,恋爱关系终止时,是否需要其对方归还,避免分手时产生纠纷。对于情侣分手时,钱物是否要回的问题,你怎么看?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