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号,云南昆明盘江东路和金色大道交叉口附近,一名作业的工人打开窨井的井盖,开始下到里面进行各种操作,不料却发现了异常情况,一股难闻的臭味扑面而来。
此时,工人往前仔细看一看,出现的一幕让他震惊不已,里面竟然有死人,他马上上到了地面,拿起手机报了警,由于味道太大,还一度发生呕吐。
很快,当地消防人员和警察赶到了事发现场,附近拉起了警戒线,周围有不少围观的人群。
有2名死者陆续被打捞上岸,警方对尸体进行拍照取证,然后包裹处理,装到殡仪馆的车上拉走。
据一些知情人士透露,两名死者都是二三十岁的年轻男性,死因未知,目前警方正在调查之中。
从案发的现场来看,笔者认为他杀的可能性会大一点,因为窨井是有井盖的,如果是自杀,跳进去的时候还会主动盖上井盖吗?
很可能是凶手为了杀人灭口,将尸体藏在里面,掩人耳目,而类似的事件前段时间在江苏常州武进区还发生过,并且在8月15号被证实事件是真实。
那起事件的来龙去脉是这样的:
2名年轻的KTV女性工作人员因为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其中30岁的凶手翟某在7月30号位于武进区吾悦广场2楼的一处房间里,与26岁的被害人白某在争吵中将其活活掐死。
翟某杀了人后并没有选择第一时间报警处理,随后又叫来了自己的3位朋友,分别为一名30多岁的女性和两名20来岁的男性,4人在一起开始对死者白某进行分尸,试图毁尸灭迹,逃脱法律的制裁。
在8月1号和8月2号的凌晨,4名犯罪嫌疑人驾车到四五十公里外的地方,一路将尸块扔到河里。
几人本以为可以瞒天过海,不料在8月2号早上9点多的时候,环卫工在清洁河道的时候发现了尸块,马上报了警。在当天的晚上,4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被警方成功抓获。
如果说云南昆明窨井发现尸体这起事件,也是一起刑事案件,那么在现代发达的信息和侦查技术手段下,犯罪嫌疑人终将难逃被抓的命运,等待他的也将是法律的严厉制裁。
所以,无论遇到什么问题,我们都要守住做人的底线和良知,保持冷静,遵守基本的法律和道德规范,对一条生命要有最起码的敬畏之心,不能助纣为虐,更不能极端行事,否则只会走上违法犯罪的不归路,害人害己,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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