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浙赣革命根据地位于福建、浙江、江西、安徽四省交界地区,境内崇山峻岭,重峦叠嶂,河流交错,四通八达,形成一个适合屯守割据的天然区域。作为井冈山革命根据地之后较早建立起来的一块比较巩固的割据区域,闽浙赣革命根据地是在赣东北革命根据地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以弋阳、横峰两县交界的磨盘山为中心,经历了“由弋横而信江,由信江而赣东北,由赣东北而闽浙赣”根据地的发展过程。
1929年10月成立由方志敏任主席的信江特区苏维埃政府与邵式平任主任的信江特区军事委员会。1930年11月,成立中共赣东北省委与赣东北省苏维埃政府。1932年12月,中共赣东北省委改为闽浙赣省委,赣东北军区改为闽浙赣军区,赣东北省苏维埃政府改为闽浙赣省苏维埃政府。全盛时期,根据地辖有:江西境内的横峰(省苏维埃所在地)、弋阳、上饶、德兴、乐平、万年、余江、铅山、贵溪,浙江的开化、江山、衢县,福建的崇安、建阳、浦城,安徽的婺源(今属江西)、祁门、太平等县。纵横五六百里,连同游击区在内,人口达2000余万。
整体观之,与井冈山根据地和东固根据地一样,闽浙赣革命根据地的形成与发展同样是“工农武装割据”,是土地革命、武装斗争与根据地建设三位一体的产物,但如从源流、斗争与发展策略诸角度考量,又呈现出自己独特的个性。
源流上,闽浙赣革命根据地的创建呈现出典型“内力型割据”的基本特征,即在与外界信息断绝,且无正规军队援助的前提下,由领袖型革命知识分子扮演导师的作用,先依靠农民革命团武装起义建立根据地,然后再创建正式红军来巩固根据地的运行模式。领袖型革命知识分子群体的形成是闽浙赣根据地创建的基本前提。方志敏等在江西弋阳、横峰举行暴动期间,当地的民众间曾流传着这样的歌谣:“弋阳方志敏,横峰吴先民,领导群众来革命,为的是穷人。”这则歌谣不仅反映了暴动的目的与意义,同时也折射出暴动领袖方志敏、吴先民等在民众中的崇高威望。
赣东北籍知识分子长期在民众中传播马克思主义与新思想,以及开展组建知识分子革命团体与中共党组织等活动,既使他们获取较高的威望值与感召力,同时也有利于他们自身阵营的壮大。这些具有威望与感召力的知识分子,事实上大多成为日后创建根据地的核心与骨干成员,如方志敏、邵式平、黄道等。根据统计,1930年,信江特委的13个执行委员中,有知识分子9人;1930年9月15日赣东北特委举行扩大会议,选出的10个执行委员中,知识分子占5人,4个常委中知识分子占3人;1931年9月20日,赣东北省委选举出23个执行委员,知识分子占10人,7个常委中有4个知识分子,赣东北红军的领导人当中,知识分子的领导干部比比皆是,仅在红十军,知识分子的领导干部就多达43人。
就根据地的创建过程看,方志敏等发动弋阳、横峰起义主要依靠的是以自然村为单位组建的上千个“农民革命团”,整个暴动期间,“弋阳北乡地区和横峰的大部分地区,除少数较大的自然村子都是革命团的组织”。暴动失败后,他们遂以弋、横边界的磨盘山苏区为中心,发动农民武装起义,成立土地革命军,建立根据地。1928年6月,土地革命军正式发展为“中国工农红军第二师第十四团”。依靠正规的红军队伍,根据地先后粉碎了国民党军的多次“围攻”,使自身得以巩固和发展。
表现方式上,与“朱德毛泽东式”一样,闽浙赣根据地属于固定区域公开割据的模式。弋阳、横峰暴动之后,方志敏等即开始了根据地的政权建设、军队建设与党组织建设,建立了与国民党政权遥相抗衡的革命政权和武装力量。从1928年5月,方志敏等先后建立弋阳县工农兵代表会议与横峰县苏维埃开始,到1929年年底,红色区域发展之处如信江流域的弋阳、横峰、德兴、贵溪、万年、上饶等县先后建立了各县苏维埃。在此基础上,1929年10月成立了信江苏维埃政府,颁布了临时土地法和有关法令,产生了第一届执行委员会。
同时,根据中共中央指示,在1928年崇安暴动基础上,逐渐形成的闽北革命根据地与建立的赣东北特委、信江特委合并,组成新的赣东北特委,统一领导赣东北及闽北各县党的活动,使赣东北地区“实际上形成闽浙赣皖地区的革命中心”。1930年11月,成立中共赣东北省委与赣东北省苏维埃政府。1932年12月,中共赣东北省委改为闽浙赣省委,赣东北军区改为闽浙赣军区,赣东北省苏维埃政府改为闽浙赣省苏维埃政府。而由早期武装起义时期组建的“农民革命团”,逐渐发展成“土地革命军”和后来的正规军队红军的武装力量,成为巩固和发展根据地的强大力量。
军事策略和土地政策上,实力往往左右着决策与行为。基于敌强我弱之考量,闽浙赣根据地的军事斗争,则更多表现为游击式公开割据的方式。在武装斗争的实践中,根据地运用“引敌深入,避实击虚,以多打少,速打速决”和“出敌不意,攻其不备,集中兵力,争取主动,打不打操之于我手;扎口子,打埋伏,打小仗,吃补药(即用敌人的装备来武装自己),吃得下就吃,吃不下就跑”等一套游击战的战术原则,以达到有效地保存自己、打击敌人之目的。与该策略相结合的是,“白皮红心”式对敌政策和策略的运用。
“白皮红心”是赣东北和闽浙赣革命根据地的一个极富创造性的名词,它指的是对敌斗争中巧妙地把游击战争与地下斗争结合起来的一种政策和策略。具体做法是,为配合正面对敌斗争,他们尽可能地利用一切途径和方法,或选派得力之干部打入敌人内部,或通过游击区的群众打入白区,或直接利用敌人自身的组织进行侦探敌情、分化瓦解敌人等革命活动。待时机成熟后,再派红军去帮助,里应外合,建立苏维埃政权。这种斗争策略实际上是一种富有“方志敏式”特色的地下斗争策略,在赣东北和闽浙赣革命根据地的斗争中用得非常普遍,并取得了很大成绩。被当时根据地的党组织看作“发展苏区、巩固苏区的一个主要任务”。
政权建设方面,闽浙赣革命根据地采用的是自下而上、逐步完善、波浪式推进的政策。一般而言,是先建立村、乡苏维埃政权,然后建立县、区,再到省苏维埃政权。无疑,依靠枪杆子采取波浪式的推进政策,这是革命根据地发展的共性。但在具体的操作中各根据地又有所区别。一般而言,有两种类型:一种是靠正规红军打江山扩大起来的,红军打到哪里,根据地与政权建设就发展到哪里;一种是组织地方的武装起义,一块块发展起来的。前者发展的速度较快,但必须及时得到巩固,后者的发展速度较慢,但必须巩固。
闽浙赣革命根据地与政权建设的发展就属于后一种类型。“反动军队进攻一次,苏维埃区域一定扩大一次。而每一时期的斗争,苏维埃区域也必然扩大一次。如前年年关斗争,成立德兴苏维埃,去年秋收斗争,成立贵溪苏维埃,去年年关斗争,成立上饶万年苏维埃,今年青黄不接斗争,成立乐平余江苏维埃。”这则来自1930年9月10日《红旗日报》的报道,较为清晰地勾勒出了闽浙赣苏维埃区域扩大与政权建设发展的大致情形。
土地政策上,闽浙赣根据地一开始就提出了“平债均分土地”的纲领,在土地革命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一套适应根据地发展的土地政策。据邵式平等回忆,1928年年底,在弋阳、横峰等地土地革命过程中,就根据“耕者有其田”的原则制定了初步的土地分配政策。上述政策虽不完善,但是却着眼于广大农民的土地要求,且避免了井冈山《土地法》中一些“左”的做法。
1929年10月后,根据地逐渐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比较正确的土地政策。如在没收对象与范围方面,规定“没收豪绅地主阶级的土地、财产”,寺庙、祠堂等公共土地与财产,富农“给予别人种而自己收租的田”,而不是没收一切土地。在分配方法上,把原来的“以村为单位”改为“以乡为单位”,坚持“抽多补少,抽肥补瘦”的原则,又如在分配的土地归属上,规定土地“可以自由买卖,可以出租出典,可以雇人耕种”,肯定农民的土地私有。比较而言,在土地问题上,闽浙赣根据地的举措,既满足了广大农民对分配土地与土地私有的要求,又避免了“绝对平均”,特别是实行正确对待富农的政策,可以说是闽浙赣根据地在当时的创举,有利于推动土地革命的深入,有利于根据地的巩固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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