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晚,北京卫视和东方卫视联合播出的电视剧《不完美受害人》,正式迎来收官。
整部剧看下来,收视率还是非常可观的,北京卫视酷云平均收视率0.391,东方卫视0.572。
卫视要比网络平台节奏慢一些。进入2023年之后,大部分电视剧都变成了“先网后台”,好像只有《无间》《公诉》《繁华似锦》是先台后网。
作为一部现实题材的电视剧,这部剧的意义和内核其实不止剧情本身,有很强的批判性,真诚、大胆,而且尖锐。
林阚的扮演者周迅,用扎实的表演和超强的台词功底,让观众了解了很多报警后流程的处理,立案条件,包括庭审细节、法律常识等相关内容,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教育意义。
尽管在收看大结局之前,已经零散地看了一些预告,知道了大概剧情,但还是决定看一下收官过程,试着看看心中的疑问到底能不能解开。
在林阚的帮助下,赵寻赢下了官司,赔偿金额只有一元,但在她看来官司的意义远大于赔偿金额本身。
林阚会帮赵寻,这是从一开始就能够预想得到的,观众等的只是一个让她“倒戈”的契机而已。
结局最后除了公布案件的审理结果外,屏幕上还打了一行字,对在网络上煽风点火,故意炒作话题的营销公司,也做出了惩罚。
至于案件本身,原本是刑事侵犯案,最后变成了民事骚扰案。
林阚帮米芒打赢了官司,让尹声的态度发生了改变,他将60元封口费如数退还给李怡,将他任成功保镖期间的所见所闻,在法庭上全盘讲出,助赵寻赢下了官司。
成功败诉,赔偿赵寻精神损失费一元,案件受理费用500元也由败诉方承担。网友打趣称,两位顶级律师打了一场最便宜的官司。
成功免于刑事处罚,是我一开始没想到的。
无论是一开始在警局做笔录,还是赵寻报案后的问询中,有一个细节成功一直在说谎。
赵寻酒醉后失去行为自主能力,在成功的搀扶下回到大成集团进电梯时,赵寻抬头看了一下,说了一句:“我要回家,这不是我家”。
对于这个细节,而无论是在林阚的前置调查,还是警方的问询中,成功都没有说实话,他说赵寻说的是:“我腿软,你抱我进去。”
不同的说法,代表着赵寻截然相反的态度。由于双方各执一词,加上林阚提交的赵寻打电话到前台要酒的证人证言,以及她亲口否认被侵犯的证词,案子只能被撤销。
我想知道的是,如果有人能证明赵寻当初说的是“我要回家,这不是我家”,而不是“我腿软,你抱我进去”,算不算是赵寻对成功的拒绝,案件是否会有更进一步的进展,成功又会不会被定罪?
毕竟真实的情况确如赵寻所言,成功是撒了谎的。关于这个问题有没有法律方面的专家能解答一下?
这是我一直意难平的地方,大概也是整部剧想要表达的“不完美”元素中的一部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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