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地细碎化是指农户承包地分散在不同地块,导致耕种不便、效率低下、资源浪费等问题。这是影响农业生产效率和农民收入的一个重要因素。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关于稳妥开展解决承包地细碎化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旨在更好保障和实现农户承包经营权益,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耕地利用效率。同时,为防止个别地方简单推动土地集中规模经营、违背农民意愿搞强迫流转,损害农民利益,规定了具体程序和要求。
首先,要尊重农民意愿。解决承包地细碎化的前提是得到农户的自愿参与和支持。开展试点的村组,应当依法经本集体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才能开展试点。在试点过程中,要保证程序合规、农户认可,做到政策解读到户、征询意愿到户、信息核实到户、签字确认到户。要把选择权交给农民,加强示范引导,不搞强行推动,不得损害农民权益。
其次,要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解决承包地细碎化的前提是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防止借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搞打乱重分。对于农户自愿采取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解决承包地细碎化的,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向发包方备案,并及时变更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最后,要因地制宜探索路径。解决承包地细碎化的方式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选择。一种方式是承包权不动、经营权连片,即各户承包地承包权不动,通过流转经营权实现集中连片。这种方式可以保持原有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同时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收益。流转经营权的方式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选择,如设置承包农户按户连片经营的自种区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连片经营的租种区等方式。另一种方式是土地承包权互换、承包地连片,即通过互换承包权的方式实现承包地集中连片耕种。这种方式可以满足部分农户对于自己耕种土地位置和面积的需求,同时也有利于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互换承包权的方式应当遵循公平、自愿、等价原则,并且要有书面合同和发包方备案。
解决承包地细碎化是一项有利于保障和实现农户承包经营权益、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耕地利用效率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各地要按照农业农村部的指导意见,稳妥开展试点工作,切实做到尊重农民意愿、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因地制宜探索路径、规范土地流转行为、科学合理分配收益,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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