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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年仅18岁的女孩到工地上打工,因此认识了在这个工地上班的一个男人。
案件回顾
这个男人比较老实,属于是本本分分的,由于常年在工地上班,所以认识女孩子的机会比较少,加上自己的性格不会主动跟其他女生搭讪,一直也没有女朋友。
女孩付某到工地打工之后,因为年纪还小,对很多工作不是很熟悉,付某向谢某这个看上去很朴实的男人请教过几次。
谢某开始对付某并没有什么太多的感觉,就是一个打工的小女孩而已。
别人向自己请教,谢某也并没有敷衍,而是认真的教给付某怎么做。
一二来去,在工地上,付某和谢某就熟络起来。
付某是一个性格比较外向的女孩子,爱说爱笑,几乎工地上的每个人都喜欢跟付某聊天。
花季一般的年龄,加上活力四射的身体,因此,付某成了这个工地上不大不小的名人,大家都簇拥在付某身边。
虽然说付某跟谢某比较熟,但因为性格的原因,谢某并不像其他男生一样,主动向付某献殷勤。
越是这样,付某对谢某越感兴趣。在付某看来,那些主动在自己身边围着的男人,自己觉得没什么意思,反而是谢某这样对自己不冷不热的态度,让付某很有兴趣。
付某反而是对谢某展开了攻势,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
很快付某的主动出击就见效了,谢某本来有点木讷的性格,在付某的带动下也变得激情四射了,两人开始正式谈恋爱。
恋爱是男女众多感情中,最让人感到兴奋的一种关系。在恋爱初期的男女二人,每天都觉得天是蓝的,就连呼吸都是那么的让人兴奋。
这种感觉能够维持多久,主要是看处于恋爱之中的二人,能够有多高的情商。
情商比较高,那么这种甜蜜的时间就会比较长,相反,时间就会比较短。
而付某和谢某显然是个失败范例,在开始恋爱后没多久,两人的感情就开始迅速的冷却,最后导致二人分手。
付某一开始对谢某很有感觉,主要还是因为好奇心的驱使。
别人都对自己百般献殷勤,唯独谢某不这样,这让付某对谢某产生了很大的兴趣。
而谢某因为本身的性格比较内向,对于外向性格的付某也有一种想要尝试一下的冲动。
就这样,二人开始谈恋爱。但经过进一步的了解和相处之后,二人都发现对方其实并不是自己所需要的那个人。
尤其是谢某,对于只有性格开朗这一个好处的付某,慢慢的开始厌烦。最终二人分手,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不过,就在二人分手之后,付某并不甘心就这样结束这段感情。
可能女孩子对于感情的执着,让付某还会时常想要跟谢某复合。于是,二人又复合了几次,但也分手了好几次。
最终让两人关系有更进一步的发展,还是在付某受伤之后。
因为是在工地干活,加上年纪比较小,付某在工作的时候不小心受了重伤,把腰部和脊柱给弄伤了。
毕竟,谢某跟付某谈过恋爱,看到付某的这种情况后,谢某一方面是因为之前有过感情,另外一方面,也是有一种怜悯的情绪。
所以谢某主动照顾受伤的付某,两人又复合了。
人在处于情绪低谷的时候,别人的一个温暖眼神,都会让自己感到特别幸福。
谢某在付某受伤的时候站出来照顾她,这让付某感觉到很幸福,仿佛找到了人生的意义。
就这样,两人的关系又朝前迈进了一步,同居了。
都说距离产生美,人与人的关系一旦离的很近之后,对方身上的缺点就会无限放大。在同居之后,谢某发现,付某身上的很多问题都是自己难以容忍的。
比如,付某虽然性格非常好,但生活能力却是差的一塌糊涂。
两人想要一起生活,那么两人的生活能力就非常重要。
谢某在家能够做饭、干家务、收拾屋子等等,但付某却是对于这些事情一窍不通,而且也不想学。
这让谢某感到很不高兴,心想,如果以后组成家庭,付某这样过日子明显是行不通的。
更让谢某忍受不了的是,付某十分好面子,什么东西都要用最好的,但两人的经济实力又不允许。
付某一点也不从个人实际能力出发来买东西,而是只凭自己的喜好乱买。
更让谢某崩溃的是,付某对谢某十分不信任。怀疑谢某跟其他女生有暧昧的情况,这让谢某感到很冤枉。
本来就是在工地工作,谢某周围几乎没有什么女性,同时每天工作很忙,下班之后也没有时间去跟其他女生接触,但付某还是对谢某实施很严格的监控。
最终,谢某思考再三之后,决定跟付某彻底的分手。
之前的几次分手,付某只要一主动联系谢某,谢某就会和自己复合。但这次分手之后,谢某根本就不再理会付某,付某感觉到了一种失落感。
这让付某非常不爽,就开始频繁的找谢某,这种任性的态度,也是谢某坚持分手的一个重要理由。
最后悲剧的发生,也是跟付某的这种性格有直接关系。
男女生谈恋爱,分分合合是很正常的事情,即便是女生任性一些也是常有的事情,为什么会说导致悲剧发生呢?
就在2012年的倒数第二天,成都市郫县民警接到电话,电话里报案人惊慌地说有一个行李箱十分的可疑,不断有红色的液体渗出来。
接到报警电话之后,警方迅速出警,来到现场之后,果然发现这个行李箱不同寻常。
这个行李箱十分的鼓,当警察打开行李箱的时候,赫然发现里面是一具女尸,确切的说是一个女性身体的上半部。
而且这具尸体是被人拦腰截断,残忍程度让在场的很多人都不忍直视。
既然只是部分尸体,那么肯定还有其他的尸体部分。
警方赶紧以案发现场为中心,在周围几公里的地方进行搜寻。果然,没多久警方就在离行李箱抛尸点几百米的地方,找到了尸体的下半部分。
把尸体的两部分拼凑完整后,法医检测发现,这是一具年纪在23岁左右的年轻女性。
如果说把尸体拦腰截断,让人感到十分阴森可怕的话,那么警方在尸体上发现的另外一个特点,这让人感到无比愤怒。
在女尸的腹部,有明显的剖腹产伤口,从伤口的愈合程度来看,这是一位刚刚生产完,还没有出月子的产妇。
谁会对一名刚刚生完孩子的产妇下死手,并且还用这样的残忍方法杀害?各位可能已经猜到,这具女尸就是付某。
付某怎么会在生完孩子,没出月子的时候被人杀害呢?
原来就在谢某下定决心要跟付某分手之后,付某用尽各种方法来找谢某复合,但都被谢某拒绝了。
正当付某一筹莫展的时候,她发现自己怀孕了。
知道这个消息后,付某马上找到谢某,“我怀了你的孩子!”
付某怀孕了,这个消息让谢某也有点懵。本来谢某已经是准备不再跟付某有任何的联系,即便是付某一直找谢某,谢某也不为所动。
但付某怀孕了,有了自己的孩子,这个问题就变得不那么容易解决了。
谢某思考再三,即便是有了孩子,但还是不想跟付某继续一起生活,于是,谢某就劝付某把孩子打掉。
由于付某想要跟谢某复合,所以不答应打掉孩子,而且直接找到谢某的父母,告诉他们自己怀孕了。
付某想让谢某父母给谢某压力,从而达到复合的目的。
虽然说人想要达到目的,就要坚持不懈的努力和争取,但有些事情,如果真的太过于执着,那么结果未必是好的。
付某的这种做法果然是成功了,谢某父母看到付某有了孩子,就让付某住到了家里,准备把孩子生下来。
谢某迫于父母的压力,也只能顺从,但两人并没有领结婚证和办婚礼,但从谢某的心里来说,还是不想跟付某生活。
2012年11月的时候,付某在医院生下了孩子。
从付某住到谢某家里,一直到生孩子,两人的矛盾就没有断过。
从生活琐事,到人生规划,两人几乎没有一点想法是一致的,就连生孩子怎么生,两人也有分歧。
谢某认为顺产会对孩子有好处,但付某认为顺产太疼了,想要用剖腹产的方式来生孩子。
最后,毕竟还是付某生,只能按照付某的意思,用剖腹产把孩子生了下来。
从这个时候开始,谢某心里已经累积了很多对付某的不满,几乎快要爆炸了。
而付某却不知道谢某的忍耐力已经达到了极限,她还在一直不断的触碰谢某的底线。
付某这时候认为,自己给谢某生了孩子,两人的关系就算是固定了。
所以就更加肆无忌惮的在各个方面,都耍起自己的小性子来,而且发脾气的次数越来越多,简直就是毫不讲理。
付某的这些无理取闹都让谢某默默的记在心里,看在孩子的面子上,谢某并没有跟付某产生太大的冲突,只是吵几句而已。
但这并不代表着谢某内心的火气就没有了,反而是堆积的越来越多,就在等待一个爆发点。
就在付某生完孩子之后没多久,谢某的父亲生病了,需要住院治疗,而谢某自然而然的就要承担起照顾父亲的责任。
因为这样的原因,付某好几天见不着谢某,于是打电话让谢某回来帮自己照顾孩子。
但谢某根本回不去,所以就没回去,随后付某就表示,如果不回来,自己就去医院找他。
为了不影响父亲治病和休息,谢某只能放下父亲不管,回去找付某。
其实这一次付某的无理取闹,就已经让谢某强压怒火了。
但父亲还在医院住着,谢某只能是应付了付某之后,赶紧回医院照看父亲。在父亲病情稳定,出院之后,谢某对付某一刻也不想忍受了。
而付某对这些还一无所知,案发当天,谢某从外面回家,听到孩子在哭,就询问付某是否给孩子喂奶,而付某就开始作死了。
付某不光不给孩子喂奶,还一直用生活中的琐事跟谢某吵架。
谢某看到付某的这种态度后,忍无可忍,一句也不想再听付某唠叨了。
他顺手抄起一根麻绳,然后一下子套在付某的脖子上使劲勒住,任凭付某怎么挣扎他都不放松,谢某最终把付某给勒死了。
随后,谢某把付某的尸体拦腰截断,找来行李箱,把尸体装进去,然后丢弃到东风渠一带的河中。
警察在调查相关医院的产妇记录后发现,死者就是付某,通过付某的社会关系锁定了犯罪嫌疑人谢某。
谢某在被捕之后,开始还想要狡辩,但是在大量的证据面前,谢某只能承认是自己杀害了付某。
案件分析
2013年11月,法院经过认真审理,确认谢某犯故意杀人罪,酌情考虑到谢某刚出生的孩子无人照料等因素,判处谢某无期徒刑。
这起惨案发生的主要原因还是谢某,如果他能够跟付某很好的沟通,如果实在没有办法沟通好,那么也可以由双方的家长出面解决矛盾。
解决不了也可以和平分手,但谢某却选择了最错误的一种方法来解决此事。
同时,付某如果不任性的非要跟谢某在一起,还把孩子生下来,并且在生活中不去包容对方,改变自己,那么也不会招来杀身之祸。
这起案件中除了付某惨遭杀害外,最可怜的就要数他们的孩子。
刚刚出生就失去了母亲,而且还是父亲杀害的。等到孩子知道这个真相后,会对孩子的心理产生多大的伤害,谁也不知道。
当然,还有双方的父母,都将承受失去孩子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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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
作者 | 高亭峰
编辑 | 阿琰、不辞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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