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孩骑共享单车被撞死。家人向公司和司机索要878万。
从步行、马车到汽车、高铁、飞机……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也伴随着科技的发展;但凡事都有两面性,科技的发展也会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但事故发生后,赔偿似乎成了一大争议。
2017年,一起针对共享单车公司的诉讼引起广泛关注。
共享单车近年来已经成为便捷的交通工具,但几年前的“小黄车”并不是用手机扫码解锁,而是密码锁,这使得解锁变得非常容易。多次重新整理密码就足够了,即使有人在使用共享单车后忘记打乱密码,那么下一个人也可以免费使用。
这种“开锁技巧”在中小学生中广为流传。
2017年3月26日,10岁的小晨在路边和几辆王牌玩耍,他们就这样解锁了几辆共享单车。
小晨一行人都是青少年,不懂任何交通规则,所以在路上骑行,竟然走错了路,可以说是非常危险;小晨是孩子们中跑得最快的一个人,他遥遥领先,把其他小王牌甩在了后面。
下午13点37分,在一个转弯路口,一辆大型公交车突然出现,双方相撞;面对这么大的机器,小晨在短短几秒钟内就被“吞没”,被吸进了车底。小晨虽然被紧急送往医院,但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
此时,交警也完成了交通事故鉴定。据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称,司机王在通过有红绿灯控制的路口时,疏于观察,未确认安全,违反了交通安全法。应该追究责任。
小晨是不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根据《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的,必须年满12周岁;因此,小晨个人承担主要责任,司机承担次要责任。
按理说责任已经确定,事情到这里就结束了,但小晨父母的下一步举动却引起了热议。他们对一家提供共享单车的公司提起诉讼,认为该公司忽视安全管理,单车上的密码锁容易被破解,存在安全漏洞。同时,也没有任何迹象表明12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准骑自行车。公司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小晨父母提出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赔偿共计760万元。如果加上保险公司(大公交公司)和司机王,赔偿金额为878万元。
小晨骑行事故案是国内首例,如此巨额也是很少听说的。“小黄汽车”公司表示,无论是出于人性还是法律义务,他们都会积极赔偿,也能理解小晨父母失去孩子的心情,但760万的赔偿让他们有点难以接受。
上海静安法院深知该案作为国内先例的重要性,处理起来十分谨慎。
本案焦点之一是“小黄专车”的车锁是否存在设计问题,以及导致小晨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事故,该公司是否有过错。
第二个焦点是该公司对小黄汽车管理不善,以及该公司的管理制度与小晨的去世是否有因果关系。
经查明,小晨乘坐的小黄车密码锁功能有限,不存在设计问题。
那么第二个重点就是管理,也就是安全标志;小晨父母认为,虽然法律规定12岁以下的孩子不准骑车,但10岁的小晨并不知道法律是什么。由于孩子们不知道,公司有责任竖立安全标志。
经过多次论证,法院最终认定“小黄汽车”公司承担侵权责任,但该赔偿多少钱呢?
在前几次法庭审理中,保险公司最终判给小晨一家赔偿55万元。对于小黄汽车公司,法院选择择日宣判。
直到2020年,静安法院作出判决。
法院认为,小晨是未成年人,其父母应负有教育和监督的责任。作为小晨的父母,存在严重过错,涉案共享单车未履行合理限度的管理义务。这一定是一个错误。被告小黄汽车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经审理,该公司向原告支付赔偿金67060.44元。
小晨的父母对这个结果没有异议。
如今,小黄的自行车也发生了很多变化。街上没有带锁的自行车,共享单车上也贴有安全标识,写着12岁以下儿童禁止骑行。
一个民事案件也推动了整个社会的进步。虽然过程有点曲折和漫长,但无疑让共享单车的管理体系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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