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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印发《第五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名单》,共有49家医院获批,我市一家医院在列:
获批
据了解,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主要负责区域内疑难危重症的诊断与治疗,示范、推广适宜有效的诊疗技术,辐射和引领区域内医学发展和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培养骨干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引领本区域内主要疾病的临床研究;在区域内牵头构建医疗服务和疾病防治网络。
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如何申报?
根据2022年1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管理办法(试行)》,通知明确,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依托的主体医院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三级甲等医院;符合相应类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标准;相应类别临床诊疗水平区域领先;医学人才培养质量位居前列;临床研究和转化能力突出;学科带头人和人才团队优势明显;能够为落实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职责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自觉接受国家卫生健康委考核评价。
每个省份在同一类别只可申报一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联合申报的主体医院原则上不超过2家。每家医院原则上不能作为3个以上(不含3个)类别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本省份已申报国家医学中心的类别,不得申报同一类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
与国家医学中心管理办法类似,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也将实行年度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考核内容围绕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六个方面的职责和运行管理情况,形成以重大疾病诊疗能力、先进技术开展情况、学科带头人培养为导向的考核评价体系,重点考核区域带动情况、患者跨区域和跨省就医情况、国家卫生健康委交办任务完成情况等。
对考核结果优秀的中心予以重点支持,连续两年优秀的,第三年可免予考核。第十九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对考核不合格的中心书面提出限期整改要求。连续三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中心资格。
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如何运行管理?
《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依托的主体医院隶属关系不变,鼓励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根据国家战略、患者跨区域就医和自身实际情况,积极探索适合自身特点的组织模式,建立资源整合共享、重大疾病协同攻关和高效运行管理等机制。
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实行主体医院党委领导下的中心主任负责制。
需要注意的是,不得以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名义设立分中心、分支机构,一经发现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已设立的应当立即整改。
来源:中国卫生杂志微信公众号
编辑:王馨茁
监制:向东宁
出品:新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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