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某村民私自建桥被判刑的消息引发关注。村民黄德义组织家人在洮儿河上搭建浮桥,收费4年。2018年,当地水利局以非法建桥为由处罚并强制黄德义拆除浮桥。2019年,黄德义被洮南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其他17人也分别被判刑。
那么,问题到底出在哪里?村民修桥收费如何才能不被判刑?法律流程是什么?
建设桥梁、公路等都应当经过报批,不得私自建设。另外,个人未经允许也不得在公路、桥梁上设卡收费。我国《公路法》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该法所说的公路也包括公路桥梁。同时还规定了三种可收费的情形,其中就包括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向企业、个人集资建成的公路等等。也就是说,除了法律规定的可以收费的公路或者桥梁,其他不管是公有还是私有的公路或者桥梁,如果私自收取费用都是非法行为。
我们认为面对这样的案例,当地政府部门完全可以更加积极主动地寻找合理的解决方案。该浮桥已经建成,而且也实实在在为村民提供了便利,弥补了公共服务的不足,增进了当地的社会福利。如果相关政府部门能够在现行法律规定的框架内,为该村民补办相关审批手续,使该浮桥合法化,并由当地财政提供适当的过桥费补贴,应该比连续几年罚款并拆除浮桥更加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也更符合经济原则。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