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各区县最新房价,市区除了洛龙、瀍河都在跌;洛阳方特欢乐世界开始征地,2025年下半年建好,具体位置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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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特欢乐世界位置
洛阳各区县最新房价...
时间飞快
2023年上半年过去了
一起来看看咱洛阳
最新房价、商转公、LPR方面的消息吧
没啥意外
1年期LPR和5年期以上LPR
均下降10个基点
1年期LPR为3.55%
5年期以上LPR为4.2%
考虑到各地政策的不同
实际执行首套房贷利率已降至4%(以下)
之前高利率买房的
内心着实不舒服
30年房贷光利息就相差不少钱
好在咱洛阳的商转公是一条正规路子
一起来看看最新回复
商转公近期会结束吗?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洛阳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洛管委会〔2022〕2号):“第六条 当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连续三个月低于 85%(含)时,开展商转公业务,个贷率连续三个月高于 95%(含)时,暂停商转公业务。当上级公积金政策发生调整或我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发生变化,中心可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策指导和授权下,适时开展和暂停商转公业务。当商转公业务暂停时,已审批通过的贷款申请应当办理至贷款发放为止。
目前商转公是指将尚未结清且已办妥房屋所有权证的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商贷转公积金和商业组合贷款由于抵押权分配等原因暂不具备实施的条件。
2023.6.25
商转公贷款多久可以下来?
贷款额度什么时候可以确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商转公业务要经过初审、复审、审批、预约面签、抵押登记等环节,具体可贷额度是根据您提交的信息及相关资料,由系统初步核算后以审批结果确定。业务时间要根据个人提交信息完整度的审核情况确定。中心针对上述情况,已在增加人手、优化流程、引导业务分流等方面采取应对措施。您可在个人网厅“预约记录查询”关注商转公办理进度及了解具体情况,请及时关注相关审核意见。
2023.6.28
了解完LPR和商转公
再来看洛阳最新房价吧
5月洛阳新房价格环比上涨0.1%
同比下降1.4%
1-5月平均价格同比下降3.3%
接着看二手房
5月洛阳二手房价格环比下降0.5%
同比下降5.4%
1-5月平均价格同比下降6.3%
小总结
5月洛阳新房价格延续略微回升态势
同比去年降幅收窄
二手房价格环比、同比持续下降
顺道说一句
根据统计局官方数据
去年(2022)同期
洛阳二手房价格同比(2021)已经降了4%
今年同比又降5.4%
小伙伴们自己体会
6月洛阳各区县二手房均价如何?
市区除了洛龙、瀍河都在跌
图片来源:安居客
洛阳方特欢乐世界开始征地
近日,洛阳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洛阳市2023年度第三十五批城市建设用地拟征地补偿安置的通告,而该地块正是方特地块。
方特拟征地位置
据悉,方特已于2023年6月30日与洛阳正式签约,总投资48亿元(相关链接:),而方特地块的土地已经开始平整了。
方特地块土地开始平整
那么方特什么时候能建成呢?针对此事洛阳市商务局最新回复到:
洛阳市商务局:
您好,根据有关工作分工,负责我市与华强方特对接等工作的责任单位为市国晟集团(城乡建投集团),请咨询相应单位(69997933)。
据了解,洛阳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产业园项目位于洛阳市伊滨区奥体中心南侧,西至孝文大道、东至光武大道、北至龙顾路、南至南山大道,建设用地约876亩,建筑面积14.8万平方米,计划2025年下半年建成试运营。
官方回复
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洛阳市2023年度第三十五批城市建设用地
拟征地补偿安置的通告
洛政通〔2023〕23号
根据洛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经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组织相关单位实地调查确认拟征收李村镇上庄社区等3个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农用地40.9702公顷(耕地19.9640公顷、园地6.2239公顷、林地13.7538公顷、其他农用地1.0285公顷)、建设用地2.5298公顷。以上共计43.5000公顷,拟作为洛阳市2023年度第三十五批城市建设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之规定,现将拟征地补偿安置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地块范围:东至光武大道、西至孝文大道、南至南山大道、北至龙顾路。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地类及面积
拟征收李村镇雷村集体土地8.1839公顷,其中农用地6.0337公顷(耕地1.9369公顷、园地0.4410公顷、林地3.5846公顷、其他农用地0.0713公顷)、建设用地2.1502公顷;
拟征收李村镇上庄社区集体土地22.9689公顷,其中农用地22.5893公顷(耕地16.1136公顷、林地5.8439公顷、其他农用地0.6318公顷)、建设用地0.3796公顷;
拟征收李村镇下庄社区集体土地12.3472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1.9135公顷、园地5.7829公顷、林地4.3253公顷、其他农用地0.3255公顷)。
三、征收土地用途
用地批准后拟作为商业用地。
四、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规定执行,标准为82.5-97.5万元/公顷(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社保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1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49号)规定执行,标准为74.25万元/公顷。以上两项综合补偿标准为156.75-171.75万元/公顷,征地补偿总费用为7348.365万元(其中征地补偿费用4118.4915万元,社会保障费用3229.875万元)。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洛政办〔2018〕49号)规定执行,据实补偿。
五、安置途径及方式
征收土地计划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安置:
1. 货币安置。将征地补偿安置费4118.4915万元,按时足额支付给被征地社区居委会,由其依法依规分配。
2.社会保障安置。本批次用地共落实社保资金3229.875万元,已预存入我市指定账户。实施征收后,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社区居民纳入社会保障范围。
3. 拆迁安置。该批次用地涉及拆迁,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已制定拆迁安置方案,确保依法依规妥善安置。
六、其他事宜
1.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并与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地址:伊滨区科技大厦6023室,电话:69088306)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2.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3. 凡拟征收土地涉及的社区及其居民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伊滨分局(地址:伊滨区科技大厦6019室,电话:69660868)提起听证申请。如到期未申请,将视为放弃听证。
2023年6月25日
来源:老贾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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