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台商投资区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
《漳州台商投资区2023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漳台招〔2023〕8号
各小学:
现将《漳州台商投资区2023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漳州台商投资区招生委员会
2023年6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漳州台商投资区2023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保障适龄儿童接受教育权益,维护教育公平,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现就做好我区2023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原则
坚持就近入学、全区统筹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所划定的招生片区内适龄儿童按时免试入学。
二、招生计划
学校必须贯彻落实教育部颁发的《小学管理规程》和《福建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闽教基〔2016〕44号),认真做好控制办学规模和班生额的工作。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招收符合条件年满6周岁的儿童,即2017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㈠施教区范围内儿童
1.施教区范围
2.遵循“人户一致”的原则招生
⑴片区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两一致”的原则,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在其户口簿记载的住址与实际住所一致)。同一套房产每六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合法生育的多子女家庭除外)在施教区学校就读。
⑵片区内“人户一致”适龄儿童户籍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迁入施教区,此类儿童作为政策性优待录取对象之后的第一批次录取对象。
⑶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规定的报名时间,到片区内的学校报名登记,经学校审核确认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报名者,应在接到学校通知后3日内向片区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在8月14日到学校补报,学位由学校调剂安排。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对应施教区学校学位,统筹安排到我区有剩余学位的学校。
⑷片区招生对象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①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由村居提前发放给本辖区内适龄儿童);
②户籍证明,指适龄儿童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
③购房落户的,还需提供施教区内的房屋产权证明材料(房产证或有效的购房合同、购房票据);
④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律视为非片区招生对象,并回原施教区学校就读。
⑸当报名数超过计划招生数时,录取办法和统筹办法根据《漳州台商投资区招生委员会关于2023年秋季小学招生及转学相关事项的预通知》(漳台招〔2022〕8号)执行。
⑹符合“人户一致”但超过截止日期落户的作为第二批次录取对象,对应学校在录取完第一批次对象后仍有剩余学位的,继续录取第二批次对象。录取办法和统筹办法根据《漳州台商投资区招生委员会关于2023年秋季小学招生及转学相关事项的预通知》(漳台招〔2022〕8号)执行。明年申请就读的适龄儿童,户籍迁入仍需满半年,即户籍在2023年12月31日前迁入施教区。
⑺楼盘还未交房但业主已落户的适龄儿童需申请就读,可到实际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所对应的施教区学校申请登记,接受统筹安排,此类儿童作为第三批次录取对象。对应学校在录取完第二批次对象后仍有剩余学位的,继续录取第三批次对象。录取办法和统筹办法根据《漳州台商投资区招生委员会关于2023年秋季小学招生及转学相关事项的预通知》(漳台招〔2022〕8号)执行。其中:①户籍在锦里居委会、石美居委会、阳光居委会的申请登记地点为第三实验小学。②户籍在团结居委会、共和居委会申请登记地点为角美第二中心小学。
3.特别说明:近年来,我区小学适龄儿童快速增长,城区学位供给紧张,本次公布的施教区仅作为2023年秋季小学招生片区划分依据。施教区划分会因规划布局、新建学校、招生容量等因素进行扩大或缩小的调整,不作为购房就读某一学校的依据。
4.学位预警:实验小学和第三实验小学位于我区中心城区,学位非常紧张,预计2024年秋季无法全部接收一年级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㈡政策优待对象
1.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
2.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3.在我区工作现居住在我区的港、澳、台、外籍子女。
4.符合省、市、区文件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以上优待对象由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持相关证明材料于8月11日前向居住地所在的施教区学校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落实相应优待政策。
㈢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
集体户适龄儿童户籍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迁入施教区。若户籍在规定时间内迁入,家长可于8月10日到龙田小学(即角美中心龙田分校)报名登记(说明:登记学校仅为登记地点,非录取学校)。在录取完施教区及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后,以落户日期为序,将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到本片区内有剩余学位的学校,若本片区剩余学位不足,将统筹至其他片区。
㈣特殊儿童
1.招收对象:年满6—10周岁的本区户籍智力发展障碍儿童及孤独症儿童。申请对象要具备一定学习能力和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能适应集体生活,精神无明显异常,无攻击行为或自伤行为。
2.报名时间:8月10日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30由家长及儿童携带材料到漳州台商投资区特教班报名(地点在碧湖小学新校区)。
3.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⑴儿童及父母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⑵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⑶病史检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⑷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其录取资格。
㈤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坚持“政府负责、齐抓共管、公办为主、依法规范”的原则,以进城务工人员“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妥善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学校就读。
1.申请就读我区公办校,进城务工人员需在我区务工且连续居住,原则上本人及子女的居住证在2022年12月31日前办理,社保在2022年12月31日前开始缴交(明年申请就读公办校的适龄儿童需居住满半年,监护人缴纳社保满半年,即居住证在2023年12月31日前办理,社保在2023年12月31日前开始缴交)。申请人不得跨校重复申请,发现跨校重复申请者,将取消在漳州台商投资区公办小学就读资格。各校在保证接收施教区内儿童入学的前提下,若有剩余学位,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不可拒收。
2.现场申请时,由申请对象填报《漳州台商投资区2023年秋季小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附件2),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⑴持证人及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
⑵持证人及子女在本区办理的《居住证》(注:因政策原因,芗城区、龙海区、龙文区、长泰区等部分县区无法办理我区居住证的申请对象,提供在我区居住满6个月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房产证、租房合同或村居证明等);
⑶持证人与本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持证人在本区办理的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
⑷持证人缴交的社保记录。
3.居住地属于实验小学或第三实验小学施教区的,家长可到角美中心小学田里分校、洪岱小学、石美小学和南门小学申请就读;属于中心校管辖的,若居住地所属的施教区学校学位已满,家长可到中心校管辖范围内其它有剩余学位的学校申请。
各公办校在接收完本施教区及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后,剩余学位先接收本施教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若还有剩余学位,则接收区教育局电脑派位的非施教区随迁子女。若本施教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大于剩余学位,则从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中电脑派位产生相应的学生名单,没有派到学位的随迁子女再通过电脑派位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电脑派位时间:8月23日上午9点;派位地点:本施教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大于剩余学位的学校。电脑派位过程将请公证部门、纪检部门、人大代表和群众代表进行监督和见证,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派位的结果由区教育局发送给各校,各校再根据名单录取。
四、招生时间及程序
1.7月1日,各公办学校将施教区范围、招生计划、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报名时间地点、报名程序、咨询电话等开学通告的内容在校门口醒目处对外公开,确保适龄儿童按时报名入学。
2.根据漳州市招生文件规定,申请入读民办学校的学生和家长于2023年7月1日0:00一7月3日18:00,自行登录漳州市教育局网站“漳州市招生管理系统(访问地址https://zzzsgl.fjzzedu.cn/→漳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信息管理平台”进行注册和填报志愿。此平台是全市民办学校招生报名的唯一平台。民办校不得违反规定,擅自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报名;不得自行通过网上预约、签订协议、信息登记等形式提前进行预报名。若报名数大于招生计划数,则于7月20日在漳州康桥学校进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邀请公证机构参加。录取结果当日公布,学生家长7月21日到校确认。未被摇中录取的学生回所属施教区学校申请就读。
3.8月10日,我区户籍适龄儿童申请登记并现场核实材料。
4.8月11日,教育优待照顾对象申报登记并现场核实材料。
5.8月12-13日,学校招生工作小组联合各村居组织对申请就读的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户调查、核查、走访等工作。
6.8月14日,施教区适龄儿童补报名登记。
7.8月15日,各公办校将已登记的适龄儿童名册上报区教育局初教股。
8.8月17日,由区教育局组织对报名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施教区适龄儿童进行统筹安排,并将录取名单发送到相应学校。
9.8月18日,户籍内统筹对象到被录取的公办校确认,若未按时到校确认,则取消其入学录取资格。
10.8月19日,各公办校在学校门口的公示栏公布剩余学位数。
11.8月20日,公办校接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登记并现场核实材料。
12.8月21日,各公办校将已登记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名册上报区教育局初教股。
13.8月23日,由区教育局组织对报名数超过学校剩余学位数的随迁子女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并将录取名单发送到相应学校。
14.8月24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被录取的公办校确认,若未按时到校确认,则取消其入学录取资格。
15.8月25日,学校在校门口公示栏公布新生入学名单,接受群众监督。
五、工作要求
各校应认真贯彻《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3〕6号)和《漳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漳州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漳教规〔2023〕4号)精神,严格落实福建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纪律要求,规范招生行为,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凡符合入学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不符合的要给予明确答复并耐心解释说明,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的现象,切实维护招生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596-6796193;监督举报电话:0596-6787316。
附件:1.漳州台商投资区2023年秋季一年级新生入学申请表
2.漳州台商投资区2023年秋季小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
3.漳州台商投资区各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来源: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社会事业管理局
附:漳州各地初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方案出台最新进展(截止6月24日)
截止6月24日,漳州市直公办小学/公办初中、芗城区六街道公办小学、芗城区四街镇公办初中/小学、龙文区公办初中/小学/幼儿园、高新区初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方案还未出台。以上未出台的招生方案预计将在6月下旬出炉。
芗城区市区/区属幼儿园、龙海区高中自主招生/初中/小学/幼儿园、长泰区初中/小学/幼儿园、台商区小学、开发区初中/小学/幼儿园、漳浦小学/幼儿园、华安小学/幼儿园、南靖初中/小学、古雷开发区小学/幼儿园招生方案已出台。
更多招生方案消息请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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