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高级审计师评审时,不仅可以使用会计的继续教育,还可以使用经济师、审计师、工程师、统计师等继续教育。
高级审计师的继续教育要求是参加评审的必要条件,但并非只有审计继续教育才能满足评审要求,达到会计、经济、统计或工程等继续教育学时要求及评审的相关规定也可以视为满足高级审计师继续教育要求。
相对于其他专业的继续教育而言,审计专业的继续教育途径相对单一,目前参加审计师职称的继续教育主要有以下3种途径:
1、参加本单位举办的审计相关业务培训;
2、参加上级主管部门(中内协、省内部审计协会、审计厅)举办的培训班;
3、参加线上审计相关专业课程的学习。
一般来说,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中从事审计及相关工作的审计专业人员(包括通过考试取得审计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均需参加审计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的学习内容分为公需课(部分地区也叫做公共课)和专业课两类,由于高级审计师评审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实施,因此对于审计继续教育的学时要求也不相同。
具体的学时要求,可以查看所属地区的继续教育文件,一般此类文件由当地审计厅或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发布。
高级审计师继续教育的公需课一般采用线上学习的方式,专业课可以采用以下方式进行:
1. 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者进修班学习;
2. 参加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
3. 参加远程教育;
4. 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活动;
继续教育人员登录当地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即可参加公需课学习;
继续教育人员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审计厅或审计局)或用人单位的安排即可参加审计专业课程学习;
完成审计继续教育学时后,还需要进行学时认定,从而达到高级审计师评审条件中对继续教育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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