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为加强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我市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电白区人民政府原副处级干部 陈建翔 违规收受礼品和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2年至2021年,陈建翔先后收受民营企业主所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共计茅台酒10箱、小金砖2块、蓝带洋酒1箱、5斤装茅台酒1瓶,并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陈建翔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2月,陈建翔被开除党籍,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茂名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原支队长、一级警长 李木炎 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和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9年至2021年,李木炎先后收受私营企业主和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共计2.5万元及价值1.56万元茅台酒1箱,并先后两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李木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6月,李木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三、信宜市交通运输局原党组副书记、局长 黄青 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问题。2014年至2016年,黄青先后多次收受下属单位许某等人所送礼金共计3万元。黄青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月,黄青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四、茂名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和执法监督科原一级主任科员 黄沃胜 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问题。2013年至2014年,黄沃胜违规收受私营企业主李某等人所送礼金0.4万元。黄沃胜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2月,黄沃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
上述4起典型案例,既有风腐交织、风腐一体问题,又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既有部门“一把手”,也有重要岗位领导干部,表明“四风”问题仍然树倒根存、积习难改,不收敛不知止顶风违纪问题时有发生,稍有松懈就会死灰复燃,必须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茂名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扛紧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入分析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作风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全市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案件教训,强化“八小时以外”自我约束和管理,时刻保持对违规吃喝等“四风”问题背后存在的请托办事、权力勾兑、利益输送问题的清醒认识和高度警惕,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中央八项规定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将纠治“四风”情况作为检验教育整顿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持续深化纠治“四风”。要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整治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担当、不作为,对政策举措和工作部署片面理解、机械执行,加重基层负担等作风顽疾。要寸步不让、一刻不松严肃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紧盯反复性顽固性问题,深化整治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对顶风违纪问题露头就打、反复敲打,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
节日风气是干部群众观察党风政风的重要窗口。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端午节重要节点,紧盯重要岗位、重点人员、重点场所,聚焦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等问题加强监督检查,深挖细查在隐蔽场所搞违规吃喝,以电子红包和快递物流等方式“隔空送礼”等隐形变异问题,对顶风违纪的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以有力有效措施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要坚持纠树并举,主动将加强作风建设与传统节日文化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动自觉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牢记“三个务必”,践行“三严三实”,清正廉洁,担当作为,为推动我市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化州市纪委监委通报7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为深入纠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背后的不正之风问题,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增强遵纪守法意识,现将我市查处的7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化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原工作人员梁荣稳醉酒驾驶并造成道路交通事故问题。2020年10月16日,梁荣稳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至化州市东堤路路段附近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2020年12月15日,梁荣稳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2021年3月,梁荣稳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二、化州市鉴江街道企业站原工人林畴醉酒驾驶问题。2018年5月7日,林畴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在被暂扣机动车驾驶证期间,林畴再次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大道路段时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2019年5月22日,林畴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2021年7月,林畴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三、化州市宝圩镇农业发展综合服务中心原工作人员陈杰荣醉酒驾驶并造成道路交通事故问题。2021年4月20日,陈杰荣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至S284线那务镇路段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2021年10月25日,陈杰荣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2022年6月,陈杰荣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四、化州市河东汽车站退休工人尤耀荣醉酒驾驶问题。2021年9月25日,尤耀荣饮酒后驾驶小车至化州市北京东三路路段时,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2021年11月12日,尤耀荣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2023年5月8日,尤耀荣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由其人事主管部门对其享受的待遇依法处理。
五、化州市长岐镇石宁小学校长梁剑锋酒后驾驶问题。2020年9月5日,梁剑锋饮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途经化州市河西街道文仙路时,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行为。2020年9月5日,公安机关依法对梁剑锋作出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2021年2月,梁剑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六、化州市第一中学副校长李郭瑜酒后驾驶问题。2020年5月25日,李郭瑜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至372省道43公里处时,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2020年5月25日,公安机关依法对李郭瑜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决定。2021年2月,李郭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七、化州市杨梅镇原党委副书记李红酒后驾驶问题。2022年1月28日,李红饮酒后驾驶汽车至化州市东堤路路段时,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2022年3月30日,公安机关依法对李红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决定。李红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10月,李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7起典型案例,反映出我市个别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纪法意识淡薄、心存侥幸,以身试法酒驾醉驾,最终受到纪律、法律的严厉惩处。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引以为戒,充分认清酒驾醉驾对个人、对家庭、对社会的严重危害性,坚决杜绝侥幸心理和特权思想,心存敬畏、严守纪法、安全文明驾驶,并以身作则教育引导好身边人遵守交通法规,带动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不仅要管好“八小时之内”,还要关注“八小时之外”,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纪法意识,从思想源头遏制酒驾醉驾行为及其背后风腐问题的发生。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深挖彻查酒驾醉驾背后的违规吃喝、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权钱交易等风腐问题,对党的二十大后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违法的,从严从重处置。
信宜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3年端午节将至,为持续深入纠治“四风”,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将近年来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原茂名市信宜公路局副局长陈晓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问题
2012年至2019年中秋节、春节期间,陈晓先后14次收受下属所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共计37000元。2022年12月,陈晓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二、合水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李鉴违规使用公务交通工具问题
2021年12月4日下午,李鉴在值班期间私自驾驶警车从合水镇杨梅村前往钱排镇龙湾村老家,当天晚上才驾驶警车回到合水派出所。同时,李鉴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5月,李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使用警车产生的费用已责令退赔。
三、信宜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副主任刘向军接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宴请问题
2019年至2021年,刘向军参与信宜市石垌河治理工程日常质量监督检查和信宜市钱排河(洪冠镇段)治理工程验收工作中,先后2次接受施工单位代表安排的宴请。2023年1月,刘向军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其接受宴请应承担费用按规定登记上交。
四、原信宜市地方公路管理站违规发放补贴问题
2017年至2021年,原信宜市地方公路管理站先后以春节加班报酬、高温补贴、路况奖励等名义向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违规发放补贴共计103666元。2022年12月、2023年3月,该站时任站长黎超毅、时任副站长范永升、时任财会股负责人李虹霖等3名责任人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补贴被收缴。
上述通报的4起典型案例再一次表明“四风”问题仍然顽固复杂,少数党员干部仍不知敬畏、心存侥幸,无视党纪国法,不收敛不知止。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精神,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市各级“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通过会前说纪、廉情通报、廉政谈话等方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把高的标准立起来、把严的要求落实下去,真正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推动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自觉抵制“四风”。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以案为鉴,对照反思,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把严守纪律规矩落到实处。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纠治“四风”作为检验教育整顿成效的重要标尺,紧盯节日易发多发的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公车私用等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的从严从重查处,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要坚持纠树并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大力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提振锐意进取、担当作为的精气神,认真履职尽责,推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信宜落地见效。
来源:茂名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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