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真的很好,谢谢检察院及时挽救了我。”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张某感激地说到。
6月7日下午,福州市检察院检务督察部与台江区检察院联合开展廉政回访活动。台江区检察院随机抽取两名已办结案件的当事人,与福州市院检务督察部工作人员一同就检察机关执法办案过程中涉及的干警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执法守纪等情形开展回访,并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两级院检务督察工作人员耐心地向当事人介绍“三个规定”制度,表示欢迎当事人的监督。两名案件当事人均认为案件办理过程依法依规、公平公正,检察官没有存在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行为和廉政方面的问题。
近年来,台江区检察院从严落实上级院有关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求,学习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先进做法,全面铺开“两提醒一回访”工作机制,通过细化《廉洁办案情况回访工作的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廉洁办案回访,已累计向案件当事人及其辩护人、代理人发出《廉洁办案告知书》2500余份。
发送 | 台江区委政法委、台江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 | 台江区人民检察院 黄思明、兰宁
审核 | 台江区人民检察院 程 明
台检在线
即可关注!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