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功”想必一些年纪稍大的读者不陌生,在上世纪医疗条件不发达之时,“气功”在中国可谓是风靡一时。
很多人求医无门时便会病急乱投医,寻求“气功大师”的治疗。而最终的结果可能往往人财两空。
现在随着医疗条件越来越好,气功这种东西逐步淡出了人们的视线。但是江西萍乡市却有一个“气功大师”还在给人治病。而最近他却被法院判了刑,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郭某某是萍乡本地的一个无业游民,平时的职业便是去各大医院门口摆摊算命。
而2021年8月某天,他在摆摊时来了一个满面愁容的人,这人说自己姓卢,一直被背部的疾病困扰,想让郭某某算下自己什么时候可以痊愈。
而郭某某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招,他称自己是气功大师,可以用气功给卢某某治疗。卢某某也实在是被病痛折磨得不行,于是相信了郭某某的话,让他给自己施展气功。
而郭某某称气功很耗费真气,需要卢某某支付八万元。卢某某便给郭某某转账了八万元。
而卢某某因为心理作用,真的感觉自己后背没那么疼了,于是便奉郭某某为神仙,到处赞颂他的“神迹”。
2022年2月,确诊癌症的李某不相信医学科技,听卢某某的宣传后找到郭某某让其帮自己治疗癌症。
郭某某便故技重施,以气功骗取了李某一万五千元。但李某在“治疗”后不但没有好转,反而病情加重,不久便去世了。
意识到被骗的李某家属张某某于是报警,警方调查后发觉这是一个典型的没有行医资格证,以气功为噱头对患者进行诈骗的案件。
在上世纪这种案件十分高发,没想到在现如今竟然还有人以这种方式作案。
最终郭某某在潜逃了一段时间后,自认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主动到派出所自首。到案后郭某某主动交代了自己的犯罪经过。
法律分析
最终法院认定郭某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但其主动到派出所供述罪行的行为构成自首,且在到案后主动归还被害人被诈骗财产。
因此依法对郭某某从轻处理,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六个月,郭某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诈骗罪是我国刑法中一个涉及金融方面的犯罪,这个罪名在刑法中有些明确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的行为。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而郭某某诈骗的数额便是属于诈骗数额较大的情形,最终难以逃脱法律的制裁。
郭某某不具备行医资格证,更没有任何医学方面的知识,便以给别人治病为名进行收取费用,其行为还涉嫌构成非法行医罪。
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峻的行为。
因为健康无小事,所以法律中对于行医也是有些严格的规定。
在我国只有考取了医生执业资格证才能够给他人进行治病,郭某某的行为便是典型的非法行医。
但因非法行医罪的法定刑在刑法中不如诈骗罪,于是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两个罪名时,两个罪名择一重,故最终以诈骗罪对郭某某进行定罪量刑。
在生活中郭某某的案件一定不是个例,还有很多对于医学毫无研究的不法分子,为了诈骗他人财产故弄玄虚,最终导致被害人人财两失。
也奉劝各位读者在身体不舒坦时一定要去正规医院进行治疗,切莫因为不法分子的宣传便轻信其可以治病,最终往往受罪的还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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