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国高考报名人数1291万人,比去年增加98万人,再创历史新高。教育部会同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统筹谋划,周密部署,指导各地精心做好考试组织和考生服务工作,全力以赴实现“平安高考”目标任务。
从严规范管理
全力保障考试安全
——严格落实安全责任。会同国家教育统一考试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做好今年高考安全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切实压实各地各部门主体责任。指导各地全面梳理存在的安全隐患,改进完善相关措施,守牢考试安全底线。
——严格规范考试管理。指导各地进一步健全考务管理工作制度,健全考务工作人员管理、试卷印制、试卷运送与保管、考试实施、安全保密等工作规范要求,保障考试招生公平、安全、科学、规范。
——严厉打击考试舞弊。会同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作弊专项行动,将防范手机作弊作为重中之重,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指导各地强化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严格入场安检规范,强化考场监考巡考,严厉打击利用手机等通信设备作弊行为。对于在高考中存在作弊行为的考生和人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坚决维护高考的公平公正。
——统筹做好考试防疫。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等部门,指导各地深入总结以往经验做法,坚持科学精准防疫,精准落实“乙类乙管”等要求,完善方案预案,针对不同考生情况分类设置考场,备足备用考场和工作人员,做好考生和工作人员考前健康监测,细化防疫措施,及时发布考试防疫要求。
优化考生服务
全力保障温馨高考
——优化考生服务保障。会同国家气象局等部门密切分析高考期间发生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等信息,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预案,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应对突发事件。指导各地进一步做好治安出行、食宿卫生、噪音治理等方面的综合保障。为全国近1万名各类残障考生参加考试提供合理便利。
——开展“2023年高考护航行动”。会同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继续开展“2023高考护航行动”,指导各地集中开展“清理互联网涉考公众账号”“点亮权威考试招生机构官网标识”等多个专项行动,积极营造良好考试环境。
——加强志愿填报指导。指导各地各高校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精心组织考后高考志愿填报专项咨询服务活动,多渠道、多方式为考生和家长提供政策解读、信息参考和咨询服务。充分发挥中学主渠道作用,加强高三班主任及任课教师的政策培训,为考生提供更多针对性的优质服务。
强化宣传引导
全力营造良好氛围
——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指导各地充分发挥“新闻发言人”制度,积极运用电视、官网、官微、直播、短视频等形式,开展广泛多样的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服务工作。
——规范涉考培训机构行为。指导各地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加强校外涉考教育培训机构涉高考行为的规范管理,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收取高价咨询费用、违规开展培训服务、组织诈骗或作弊、扰乱考试招生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舆论环境。
南京发布重要通告
据南京市教育考试院官方消息:
2023年高考在即南京市
共有近3万名高考考生
将在全市的29个考点、
1031个考场参加考试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近日发布
《关于加强中高考时期噪声管控的通告》
全文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为做好中高考期间噪声管控工作,保障全市中高考工作顺利实施,现就加强中高考时期噪声管控若干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段和管控要求
1、2023年6月2日至9日、6月14日至18日为中高考时期噪声管控时段。
2、自6月2日22:00至9日6:00、6月14日22:00至18日6:00,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无特殊需要的情况下,午间(12:00至14:00)和夜间(22:00至次日6:00)禁止建筑施工单位进行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
管控期间,居民区、考点周围排放噪声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要求。
3、高考(6月7日至9日)及中考(6月17日至18日)考试期间,严禁考点周边500米范围内各类高噪声施工作业及其它固定源噪声污染。
(二)管控时段夜间施工审批规定
1、暂停审批考试期间的夜间施工申请:6月7日22:00至9日6:00、6月17日22:00至6月18日6:00。
2、位于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地铁等市政重点工程和差别化管理工地,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须在获得工地周边受影响考生及家长同意、妥善安置考生的前提下,至少提前3天向工地所在区(园区)生态环境局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资料附建设工地周边考生妥善安置的相关材料),由所在区(园区)生态环境局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将相关材料报市生态环境局。
3、经审批许可夜间施工作业的,如有施工噪声扰民投诉,施工单位应立即停止施工作业。
4、抢修、抢险作业按照相关法规和规章执行。
上述管控要求和相关规定如有违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发现违反本通告的行为,可以拨打“12345”举报投诉。
特此通告。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26日
来 源:南京生态环境、南京发布、微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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