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成都铁路公安发布警情通报:高铁掌掴事件列车长巡检记录仪公布。
详细视频大家了可以点这里→_→
成都铁路公安处公布完整的记录仪视频
事件的起因是因为一个熊孩子
这件事的起因是5月2日23时58分,当事人博主乘坐高铁,在其后排坐了5个人,其中两个大人三个小孩。结果呢,遇到了熊孩子,这个熊孩子一直在玩游戏,并撞了很多次椅背。
博主无法忍耐回头制止。
按理说,到这里稍微有点素质的
人都应该知道,在公共场合,又是在高铁上,孩子已经打扰到别人了。说句不好意思,然后让孩子停止这样的不文明行为。这事儿就结了。
没想到,熊孩子还真是有熊家长。
孩子妈妈却称孩子还小,不至于说孩子。
更可气的孩子的爸爸也
开始骂博主。
事情到这里已经开始向严重的方向发展了。
博主称自己也骂了回去。
争执中,孩子妈妈扇了博主一巴掌,博主也进行了还击。
警方认定双方构成“互殴”
就是这还击的一巴掌,接下来警察处理的结果,令大家都难以接受。
警方认定双方构成“互殴”,对上述被打后还手的女子处以200元行政处罚,对孩子家长处以500元行政处罚。
这下网友炸翻天了,被打还不能还手了?这难道不是正当防卫吗?
简直是离谱他妈给离谱开门,离谱到家了。
网友都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但无疑都是支持博主不支持和解,毕竟,被打了不能还手,是不是只能躺地上?
法律是在保护坏人还是保护好人?
7日凌晨,当事女子再次在网上发视频表示,已经在申请行政复议。
被打女子还要接受一个行政处罚,还要被打女子签和解书,让打人者全身而退,这逻辑说不通。
这位博主确实很无辜,先是被熊孩子打扰,然后熊家长又对其动手掌掴,警察处理结果定为“互殴”。在法律上,也许这样判没有错,但是于情,这样的处理结果难以服众。
打人者哭着要和解,动手之前本来可以挽回,现在一看处罚来了,相比那500块钱的处罚,打人的成本的确太低了。
互殴和正当防卫,应该如何判定,这中间是否有一条明显的界限?
被打了只不是只能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这,谁也咽不下这口气。
警察这样的处理是不是在“和稀泥”,从法律上来看,事情本身没有造成严重的伤害。
法律依据
关于正当防卫,法律是这样解释的,今年3月,最高检与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提出“准确区分正当防卫与互殴型故意伤害”。
“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还击一方造成对方伤害的,一般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
将被打女子的行为认定为“互殴”,缺少一定的依据。而且,是有防卫性的还手,不同于互殴行为的主动性,我还手不是为了伤害你,而是为了保护自己,如果不还手,谁知道对方仗势欺人会不会接下来做出更出格的举动。
为此,法律专家罗翔教授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各打五十大板,似乎不合法也不合理。
写在文末
小编认为,法律需要不断的完善,当处理结果难以服众的时候,就说明这样的法律是无效的。
这件事目前完整视频也公布出来了,相信大家看完,内心都有自己的想法。
我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出于自我保护,这是人的本能。
如果法律和人的本能有了冲突,这样下次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们还能拿什么来保护自己?
我们期待法律能够服众,不让好人受屈,不让坏人猖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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