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道路交通事故中
电动车仍是事故发生的主要车型
电动车驾驶人不遵守交通法规
闯红灯、无牌无证、逆向行驶、
非法载人、不戴头盔......
对这部分人
咱揭揭“丑”
小惩大诫,以儆效尤
为优化辖区道路环境,全面提升道路通行情况,切实补齐辖区道路交通管理短板和交通秩序混乱现状,巴州公安交警对无牌无证的非机动车进行严格路面管控,针对符合条件上户但未上户的非机动车,督促及时上户;对未按规定上户和来源不明的车辆,依法暂扣,严肃处理!
地点:焉耆县
地点:尉犁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电动摩托车上路行驶需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驾驶电动二轮摩托车需持有准驾车型为E的驾驶证;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需持有准驾车型为F的驾驶证。
巴州公安交警提示
无牌无证:无牌无证机动车没有按规定购买交通强制险,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无法得到保险理赔,容易产生因事故引发的赔偿纠纷。
正确戴好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不具有安全带、安全气囊等保护设施,骑乘人员直接暴露在外,且稳定性能差,易发生碰撞等事故。因此,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尤为重要!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切勿心存侥幸
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丨各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编辑丨唐 慧
审核丨吴建军
签发丨李书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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