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化环境水务(北京)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粉末活性炭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JSW2023-005)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丰台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化环境水务(北京)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粉末活性炭框架协议采购供应商国内公开 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50万元,招标人为 中化环境水务(北京)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计划采购量(预估):1000吨(采购方不设保底用量)。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粉末活性炭框架协议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粉末活性炭框架协议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 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 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次招标经销商和生产商均可,生产商需具备生产资质: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的独家授权; 同一品牌产品生产厂家和经销商不能同时报名参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物资供货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能力的承诺书(格式自拟)),且所投产品必须具有CMA(中国计量认证)认证的第三方检测 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以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的、检验内容包含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书要求的CMA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 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 序等;(财务状况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且无保留意见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 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其他以提供的承诺书原件为准(格式自拟)。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7月-2022年12月企业依法缴纳
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包括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并未在公示期内:
投标人必须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中化环境控股有限公司或中国中化列入黑名单的企业禁止参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27日17时00分到2023年03月3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提供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进 行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1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1日09时30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粉末活性炭框架协议采购供应商国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化环境水务(北 京)有限公司、宿迁化雨环保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整体项目规模:中化环境水务(北京)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粉末活性炭采购项目。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主要供货区域为江苏区域和山东区域。具体用
量见第二章“投标须知”1.3.1项。
计划采购量(预估):1000吨(采购方不设保底用量)。
本次招标评选出2名入围供应商,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得顺序确认供货顺序,即:正常情况 下,排名第一的供应商进行供货,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不能供货时,由招标人通知排名第二名 供应商进行供货。若响应人不足3家时,各响应人投标资料退回,重新招标。
不能供货的认定:接招标人送货通知后(微信、短信、电子邮件或传真),供应商48小时内 未进行任何响应或明确回复不能供货的(微信、短信、电子邮件或传真)。
3.招标范围和主要技术规格:
粉末活性炭:黑色粉末,碘值≥650mg/g,粒度200-325目,甲基蓝吸附值≥110mg/g,水份 ≤8%。
本次采购标的年耗用量:1000吨。采购人不保底需求量(详细内容以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 要求为准)。
3.2交货及运输:
江苏省区域:宿迁化雨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迁化雨”)内指定地点,扬州中化化雨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 化雨”)内指定地点,凌霞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凌霞水务) 内指定地点:山东区域:山东省华星石化污水处理 厂(以下简称“华星石化”)内指定地点,山东昌 邑石化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昌邑石化”)内指定地点
暂估宿迁化雨650吨(暂估),扬州化雨少量(应急用,少量),凌霞水务340吨(暂估); 华星石化10吨,昌邑石化少量(应急用),上述区域范围内如有新增地址,按本框架协议价 格执行,请知悉。
包装及运输:罐车、吨袋、25kg编织袋等,按送货通知要求。
货物运输由供货商负责并提供卸货服务。
3.3供货周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
3.4交货期:分批交货,入围供应商收到招标人通知(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短信、邮件、微 信等形式)后5日历天内送货到位并通过验收。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5116973305
邮 箱:libuo12@126.com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