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晋城城区警方破获一起以购房为由的诈骗案,涉案金额达63万余元。
今年1月5日,受害人姜女士到城区公安分局报案称,自己买房被诈骗了63万余元。接警后,城区公安分局立即抽调精干警力组成工作专班对案件展开侦破,通过分析研判,在各警种的通力协助下,最终获得犯罪嫌疑人目前在南京市的线索。民警迅速赶往南京市,经日夜蹲守,在南京警方的配合下,于3月8日成功将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婷(女,26岁)抓获。
经查, 2022年6月至12月,犯罪嫌疑人李某婷雇佣受害人姜女士在其租住的司徒回迁楼某单元房做月嫂。在获取姜女士信任后,犯罪嫌疑人李某婷通过编造假身份,谎称自己在晋城拥有多处房产,现租住的房屋也系该所有,各种家具一应俱全且地理位置好,想要出售,诱骗受害人姜女士购买。
由于姜女士和丈夫目前都在晋城打工,还没有自己的房子,听后十分心动,对此深信不疑,也从没想过“有钱人”会骗自己的钱。于是二人在商定购房价格后,李某婷多次以支付购房款、房产办理过户为由诈骗其63万余元,所骗赃款全部用于偿还个人债务。
后来,犯罪嫌疑人李某婷迟迟没有将房子过户给姜女士,姜女士这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立即向警方报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婷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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