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会陈述事实,就不要写新闻,同样的事,我简单写一下。
李某为了帮朋友时某完成存款任务,先后将243万私自交给时某,由时某代存,时某利用职务便利伪造存款证明,违法侵占李某存款,李某拿到存款证明后并未到银行进行查询核实。
东窗事发李某选择报警,时某因职务侵占罪被依法逮捕,李某后起诉银行追讨243万存款,银行以当事人没有及时查询为由,拒绝赔付,法院认为时某违反了李某委托,利用职务非法侵占了本该存入银行的钱,时某赔给银行,二审时打回重申。
就这么个事,说的好像当事人到银行存钱,然后被偷偷挪用,然后银行不认账一样。
你存钱都没到银行,事后也不查询,说到底就是利用职务和朋友间的信任骗人。
现在的记者啊,不会写新闻就不要写故意模糊化,复杂化陈述事实,是怕观众看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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