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法定的采暖期时间
为每年的11月14日12时
至次年的3月15日12时
为了给广大市民提供更优质更贴心服务
市委、市政府经过综合考虑决定跟往年一样
继续延长本采暖季时间
延长供暖时间费用由市区两级财政负担
不额外向市民收费
请广大市民放心
根据《潍坊市供热条例》规定,我市法定的采暖期时间为每年的11月14日12时至次年的3月15日12时。市、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天气变化,作出调整采暖期的决定。3月15日中午12时,法定采暖期已经结束,但记者咨询了多位市民,但大家都反映家里温度没有降低。
本采暖季,是否又延长了,供暖到底停了没?记者咨询潍坊市城市管理局得知,由于近期冷暖空气活动频繁,气温变化剧烈,阶段性低温和大风天气时有发生。再加上近期感冒的市民比较多,大家都对供暖还有需求。
为了给广大市民提供更优质更贴心服务,市委、市政府经过综合考虑,决定跟往年一样,继续延长本采暖季时间。此次延长供暖时间,费用由市区两级财政负担,不额外向市民收费,请广大市民放心。
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已经组织供热企业持续做好供暖延长期间的安全运行和供暖服务,根据气温变化及时调整供热参数,确保供热效果不打折扣。今年我市将充分发挥智慧供热的作用,科学监测后期天气变化情况,以此为依据“看天停暖”。
当天,记者采访了城区多家供热企业得知,他们将做好充足准备,确保热源充足、人员配备充足,保证延长供暖期间供热达标运行,让市民在家里能够有一个舒适温度。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赵春晖
编辑:孙冠芳
新闻线索:0536-819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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