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特产冬虫夏草是一种名贵的中药材,价比黄金,市场上一公斤优质冬虫夏草可以卖到20万元。有人的地方就有利益,有利益的地方就有匪祸,有些歹徒就盯上了这个“黄金草”。
是匪不是贼
2003年9月21日凌晨4时许,更深夜静,突然“哗”的一声,西宁市七一路“玉树”虫草店的卷闸门好像被人从外面撬开了。
店员马岱第一个被惊醒,心想店里还有好几个人,小偷的胆子也太大了。但人多力量大,他也不害怕,便随手抓起一根铁棒,轻手轻脚来到卷闸门后面,准备“守株待兔”,给毛贼们来一个惊喜的“棒杀鸡”。
可他低估了这伙毛贼的“实力”,门外站着的不是怕死的贼,而是不要命的匪!
门外的劫匪有三个人:张宝华、张毅龙、郑文,他们在两三天前就来此踩过点,且他们随身带有自制手枪和刀具,每一个都是亡命之徒,一旦行动必有收获。
卷闸门被缓缓拉开时,张宝华第一个探出头欲进入店内,结果被马岱当头一棒,直击眉骨。郑文见状,随即抬手朝马岱腹部开了一枪,将他击倒在地。
然后,张宝华等三人进入虫草店地下室,将店主张建明和孙晓燕控制住,抢走保险柜里的12万元现金和零散虫草4公斤,以及盒装虫草23盒。
逃跑前,他们将毫无反抗能力的张建明和孙晓燕双双击毙,一是报那一棒之仇,二是杀人灭口斩草除根。
虫草店的阵阵枪声也把隔壁小卖部的闫老头从梦中惊醒,他从自家店内探出头准备瞧瞧虫草店到底发生了什么,不巧的是,他跟张宝华正撞了个“眼对眼”。老头很明白,他从歹徒眼里看到的不是情而是杀意,急忙关门,可为时已晚。张宝华站在大街上朝闫老头连开两枪,老头也不幸倒地身亡。
当周边的群众围上来,当警察赶到现场时,虫草店三人和闫老头已无生命气息,店里被洗劫一空,三名劫匪逃之夭夭,不见踪影。
疯狂抢劫
明眼人一看便知,这不是张宝华等人第一次作案。其实从2003年初开始,凌晨三四点的西宁就笼罩在一片惊恐之中,制造这些恐慌的正是张宝华一伙,其他同伙还有郑文、兰青羊、张毅龙及李顺学。
为首的张宝华是河北人,出生于1974年,1993年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张毅龙是他的亲侄子,出生于1987年,时年16岁,跟着叔叔来青海“发大财”。
郑文是西宁本地人,出生于1984年,时年19岁。他于2002年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出狱以后即与张宝华叔侄沆瀣一气,狼狈为奸明抢明干。
兰青羊是这个抢劫团伙中年龄最大的,出生于1967年,同样也是一个惯犯,1990年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
从2003年年初到最后落网,张宝华等人在西宁抢劫了10多家店铺,抢劫财物大部分是虫草、茅台酒、五粮液、中华烟等贵重物品。他们作案的时间通常选在凌晨三点到五点,又称“寅时劫匪”。
在前面八次抢劫过程中,受害人均被他们制服的服服帖帖,从来没出现过意外。但在2003年9月21日抢劫“玉树”虫草店时,张宝华、张毅龙、郑文等三人栽了跟头,他们竟然被人偷袭了,那次便疯狂报复发泄愤怒,连杀四人。
抢劫时的第一次杀人就杀红了眼,这大概也让张宝华等三人始料未及,他们也害怕被警方抓捕到,所以那次以后不敢再轻举妄动,都乖乖待在家里安分了几个月,只等风平浪静再出去“发大财”。
一年后,张宝华等人看西宁城里并没有什么动静,便伺机再次作案,否则就没钱花了。他们早已习惯了这种不劳而获的赚钱方式,要他们干体力劳动赚钱是不可能的了。
2004年8月27日,张宝华、郑文、张毅龙、兰青羊四人计划对北大街的“隆泰”虫草店下手,经过详细的踩点和分工后,他们决定第二天晚上行动。
8月28日晚上,他们悄悄来到“隆泰”虫草店附近,结果发现虫草店门口卖牛奶的王群芳在店门口与守店的郝风平闲聊,聊了很长时间,似乎没有要分开的意思。因不想伤及无辜,他们临时改为第二天动手。
8月29日晚上,卖牛奶的王群芳又在与郝风平聊个不停,把郑文气得火冒三丈,他想直接动手,但被张宝华劝阻了,又改为第二天再行动。
8月30日20时左右,王群芳还在与郝风平聊天,张宝华等人实在是没了耐心,便进入虫草店实施抢劫。进店以后,郑文持枪控制住郝风平和王群芳,兰青羊在店外把风,张宝华、张毅龙进入店内抢走价值29760元的散装虫草和盒装虫草33盒,并抢走现金80元。
临走时,郑文开枪打死了郝风平,幸亏王群芳命大,挨了一枪后保住了性命。
两个月后,张宝华等人仍旧相安无事,他们又开始疯狂作案。
就这样,张宝华等人在抢劫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快,越走越危险,在同一座城市连续作案15起,肯定会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他们的快活日子也快到头了。
杀亲灭口
细心的人能发现,张宝华等人在2003年抢劫时通常是五个人联手作案,可从2003年9月后,他们的抢劫团伙少了一个叫李顺学的人,他去哪里了?
改邪归正了?并没有,李顺学是被张宝华等同伙残忍杀害了。
前面几次抢劫后,张宝华等人“硕果累累”,但在行动时,张宝华总感觉人手不够,如果再多一两个人,就能多几分把握,还能多带一些财物离开。
于是,张宝华开始物色身边的“人才”。郑文年纪轻轻,手段狠毒,而他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弟弟叫徐峰,家里也穷也缺钱。张宝华想,郑家两兄弟的性情应该差不多,都是狠角色,何不邀徐峰入伙?
郑文把张宝华的“求贤”意向转达给徐峰后,遭到弟弟的断然拒绝。别看郑文、徐峰是一个爹,但他们的秉性差远了,一个狠毒,一个仁慈。
在张宝华和郑文的数次劝说下,徐峰依然态度坚决,据不入伙。想不入伙也没那么简单,张宝华、郑文担心徐峰把他们的事情告诉别人,以致罪行败露,遂产生了杀人灭口的念头。
2003年5月底的一天,张宝华、郑文、李顺学等人将徐峰骗至他们租住的房子里,趁其不备,将徐峰活活勒死,之后分尸抛尸。
所以这个团伙杀害的第一个人不是虫草店里的人,而是郑文的弟弟。他们连自己的亲人都能杀,还有什么不敢干的呢。
徐峰被杀以后,李顺学心中十分害怕,整日惴惴不安,噩梦连连。同时他也担心以后继续跟着张宝华可能还会杀人,于是向张宝华提出退伙的请求。
但李顺学真是被吓破了胆,吓傻了脑。有些组织,入伙容易退伙难,想走哪有那么容易。
徐峰从来没有参与过他们的团伙行动,只是有所耳闻,张宝华、郑文就把他给干掉了。李顺学多次参与张宝华的抢劫行动,知根知底,这时候想退伙,张宝华能答应吗?即使他能答应,郑文也不会答应。
但是李顺学退伙的决心很坚定,那留给张宝华和郑文的选择只有一个了。
2003年7月的一天,张宝华、郑文将李顺学诱骗至出租屋,两人合力将其杀死、肢解、抛尸,动作熟练,一气呵成。
后来,张宝华、郑文又担心他们的另外一个同伙兰青羊退伙或以后出卖自己,于是决定让兰青羊手上也沾上人血,这样他们才算得上是睡在一条船上的蚂蚱,一荣俱荣一亡俱亡。
2004年8月3日0时30分,张宝华、郑文、兰青羊在城西区昆仑路省广播电视厅家属院围墙下,将行人李国云、王春秀堵住。在张宝华和郑文的授意下,兰青羊朝李国云的胸部连捅数刀,之后抢走他们的手机和小灵通。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张宝华一伙人杀人如麻,无法无天,猖獗至极,迟早会遭到报应的。
两项死罪
2004年12月底,张宝华一伙四人准备开一家裤城,把抢劫来的赃款洗白,从此过上锦衣玉食的富商生活。可惜,他们这个美梦还没有做成就被警方一网打尽了。
在法庭调查期间,为了给妻子(张百珍)和侄子(张毅龙)脱罪,张宝华一口揽下所有罪行并承认所有的事情都是他指使的,与妻子和侄儿无关。从这方面看,张宝华尚且还有一丝人性,但郑文则是毫无人性可言。
郑文说:他的杀人行为是替被杀害的人解脱。从他荒谬的言论可以看出,郑文在被捕后没有一毫悔意,依然执迷不悟深陷魔道,或许早就存在心理病态的问题。据调查,郑文在疯狂抢劫作案前曾两次自杀未遂,这样一个不珍惜自己生命的人又怎么会爱惜别人的命呢。
张宝华一伙人目无法纪,为满足自己的贪欲肆意剥夺他人性命,手段极其残忍,视人命为草芥,连自己的同伙和亲戚都要杀人灭口,实在令人发指。
2005年12月,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张宝华、郑文犯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被判处死刑,各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兰青羊犯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被判处死刑,并处罚金60万元;张毅龙犯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张百珍犯转移赃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2006年3月23日,张宝华、郑文、兰青羊被执行死刑。
张宝华等人的结局告诫我们:那些继续以犯罪手段谋取财富、以危害社会来为自己谋取私欲的人,希望能尽快悬崖勒马,回头是岸,因为再狡猾的犯罪分子最终都难逃正义的审判。
想通过不劳而获达到暴富目的的人,都是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扭曲,都应该及时纠正。(整理自真人异事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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