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编丨陆慧
老许去年1月应聘到一家养老院做护工。去年8月,他在工作时不慎摔伤造成大面积骨折,认定为工伤。去年年底,单位以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理由,与老许解除了劳动合同。老许认为,自己并未使用过医疗期,上次工伤后是在停工留薪期内的休假。停工留薪期到底计入医疗期吗?
上海法治声音
上海法治声音是一个政法人发声集结号。我们拥有一批熟识的政法条线工作者、基层干警、法官、检察官和法学教授。 从法治活动、大案要案,到市民关心的法治话题和民生信息,都可能写进我们给你的法治声音“集合帖”。 上海市委政法委、上海报业集团联合出品。聚焦法治热点,关注法治人群,传播法治精神。
来源: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