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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辄上万,一颗难种?
近日,湘潭市医疗保障局、湘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调控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缺牙修补服务的切实需求,促进口腔种植行业健康发展,通知自2023年1月31日起执行。
口腔种植的费用大致分为种植体、牙冠和医疗服务三个部分,本次调控主要针对医疗服务部分。《通知》中,新增了“种植体植入费”等15项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并制定全市最高政府指导价,废止“种植治疗设计”等13项现行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修订“颜面赝复体种植修复”等9项口腔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根据要求
公立医疗机构需严格执行湘潭市口腔种植全流程价格调控目标,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费用三级医院实际不超过4100元、二级医院不超过3690元、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不超过3320元。
值得注意的是,全流程调控包含种植全过程的诊查费、生化检验、影像检查费、种植体植入费、牙冠置入费、扫描设计建模费、医学3D模型打印(口腔)、医学3D导板打印(口腔)、麻醉费、药品费用,不包括种植体系统、牙冠等医用耗材及拔牙、牙周洁治、根管治疗、植骨、软组织移植、即刻种植和即刻修复加收、颅颌面部种植体植入加收、临时冠修复植入等服务费用。
同时,《通知》引导民营医疗机构执行湘潭市现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及新发布的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对比本地公立医疗机构,制定符合市场竞争规律和群众预期的合理价格。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湘潭市将建立口腔种植价格异常警示制度,将价格投诉举报较多、定价明显高于当地水平、不配合调控工作维护虚高价格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列入价格异常警示名录,按季度在医保部门官网进行曝光。年内多次进入警示名单的医疗机构,市医保局将统一上报至省医保局。同时,对列入价格异常警示名单的医疗机构,医疗保障部门将综合运用监测预警、函询约谈、提醒告诫、成本调查、信息披露、公开曝光等方式开展监管,促进形成良好的市场秩序。
来源:新湘潭客户端
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熊婷
编辑:郭娜
审核:翁灵娜 徐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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