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2023-2025年基站代维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2023-2025年基站代维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2023-2025年基站代维服务项目、BJCG-HBTTBX2302025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2023-2025年基站代维服务项目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次采购为满足河北铁塔公司2023-2025年度基站代维服务需求,涉及机房站址78747个(不含联通交接站址)、铁塔站址100092个、发电站址67779个、室分站址9851个,各项代维服务内容站址规模详见附件1。
本次服务内容主要分为机房综合代维部分和铁塔专业代维部分,机房综合代维服务范围:包括基站机房及动力配套、外市电引入、室分等归属于铁塔公司资产的巡检、维护、故障抢修、日常维修,基站发电、租金及电费缴纳、基站及配套随工等代维服务;铁塔专业代维服务范围:包括铁塔等归属于铁塔公司资产的巡检、维护、故障抢修、日常维修等代维服务。
项目预算12.25亿元(含税),各地市各分项含税预算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地市 机房综合代维部分 铁塔专业代维部分 合计
机房综合代维 发电代维 室分代维
1 保定 8483.71 6122.51 280.18 2957.41 17843.81
2 沧州 4677.12 4194.14 91.68 2197.93 11160.86
3 承德 4362.36 3111.21 259.19 1868.49 9601.26
4 邯郸 5495.82 3955.87 156.08 2119.02 11726.8
5 衡水 3016.32 2607.67 117.36 1345.66 7087.02
6 廊坊 3387.89 3609.47 152.27 1992.43 9142.05
7 秦皇岛 2619.74 2020.17 50.16 1224.53 5914.61
8 石家庄 6610.59 5993.07 624.72 2877.05 16105.43
9 唐山 5977.39 3454.52 143.76 2817.7 12393.37
10 邢台 3850.27 3053.62 167.65 1812.98 8884.53
11 雄安 1097.62 938.06 294.82 405.46 2735.96
12 张家口 4856.77 3170.59 55.7 1859.63 9942.7
总计 54435.6 42230.9 2393.57 23478.29 122538.4
采购/合同有效期:自2023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合同类型:框架协议+订单。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技术标准要求:必须达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相关要求。
最高限价:本项目要求各项报价在基准值基础上填报统一折扣系数的数字部分,并设有最高限价要求,最高限价均为100%,参选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参选申请将被否决。
标段划分:本项目计划划分为16个标段,其中机房综合代维12个标段,铁塔专业代维按照维护规模及区域划分为4个标段。各参选人按照标段进行参选,各标段中选人数量及中选份额分配比重详见下表,最终采购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标段号 分类 涉及地市 中选人数量 标段预算(含税) 份额分配
(万元)
1 机房综合代维部分 保定 4 14886.4 第一名:29%
第二名:26%
第三名:23%
第四名:22%
2 石家庄 4 13228.38 第一名:32%
第二名:27%
第三名:22%
第四名:19%
3 沧州 4 8962.94 第一名:27%
第二名:26%
第三名:24%
第四名:23%
4 邯郸 3 9607.77 第一名:40%
第二名:32%
第三名:28%
5 唐山 3 9575.67 第一名:38%
第二名:33%
第三名:29%
6 张家口 3 8083.06 第一名:42%
第二名:33.5%
第三名:24.5%
7 承德 3 7732.76 第一名:43%
第二名:32%
第三名:25%
8 廊坊 3 7149.63 第一名:40.43%
第二名:33.21%
第三名:26.36%
9 邢台 3 7071.54 第一名:42.58%
第二名:34.45%
第三名:22.97%
10 衡水 3 5741.35 第一名:42%
第二名:35%
第三名:23%
11 秦皇岛 3 4690.07 第一名:38%
第二名:34%
第三名:28%
12 雄安 1 2330.5 第一名:100%
13 铁塔专业代维部分 石家庄、邢台、邯郸 1 6809.05 第一名:100%
14 唐山、张家口、承德 1 6545.82 第一名:100%
15 沧州、廊坊、衡水 1 5536.02 第一名:100%
16 保定、雄安、秦皇岛 1 4587.4 第一名:100%
注:上述份额分配中的各项含税预算不作为合同签约金额,最终合同签约金额根据中选人报价测算得出。
2.2中选区县分配:
机房综合代维部分中选区县分配:
地市 排名 维护区域
石家庄 第一名 鹿泉区、井陉县、井陉矿区、平山县、藁城区、长安区
石家庄 第二名 新乐市、行唐县、晋州市、栾城区、元氏县、裕华区
石家庄 第三名 辛集市、高邑县、赞皇县、深泽县、赵县、新华区
石家庄 第四名 桥西区、灵寿县、正定县、无极县
唐山市 第一名 迁西县、遵化市、古冶区、迁安市、丰南区
唐山市 第二名 丰润区、玉田县、路南区、路北区、开平区
唐山市 第三名 滦县、滦南县、乐亭县、曹妃甸区
衡水市 第一名 故城、桃城区、冀州、枣强
衡水市 第二名 深州、安平、饶阳、武强、武邑
衡水市 第三名 景县、阜城
沧州市 第一名 运河区、新华区、青县、沧县
沧州市 第二名 河间市、任丘市、肃宁县、献县
沧州市 第三名 黄骅市、海兴县、渤海新区、盐山县、南皮县
沧州市 第四名 泊头市、吴桥县、东光县、孟村县
保定 第一名 涿州市、涞水县、高碑店市、莲池区、徐水区、高阳县
保定 第二名 竞秀区、满城区、定兴县、白沟、唐县、顺平县、望都县
保定 第三名 涞源县、易县、阜平县、曲阳县
保定 第四名 安国市、清苑区、蠡县、博野县、定州市
张家口 第一名 崇礼区、市区、宣化区、涿鹿县、阳原县、怀安县
张家口 第二名 张北县、沽源县、康保县、赤城县
张家口 第三名 万全区、尚义县、怀来县、蔚县
邢台 第一名 市区、邢台县、沙河、南和、任县、平乡、内丘
邢台 第二名 临西、清河、威县、广宗、南宫、巨鹿
邢台 第三名 新河、隆尧、柏乡、临城、宁晋
承德 第一名 承德县、双桥区、双滦区、丰宁县、滦平县
承德 第二名 平泉市、宽城县、兴隆县、营子区
承德 第三名 隆化县、围场县
雄安 第一名 雄县、安新、容城县
秦皇岛 第一名 卢龙县、昌黎县、开发区
秦皇岛 第二名 海港区、北戴河、抚宁区
秦皇岛 第三名 青龙县、山海关区
廊坊市 第一名 广阳、霸州市、永清
廊坊市 第二名 香河、大厂、三河、燕郊、安次
廊坊市 第三名 固安、文安、大城
邯郸 第一名 北区、大名、肥乡、馆陶、鸡泽、邱县、曲周、魏县
邯郸 第二名 南区、成安、磁县、峰峰矿区、广平、临漳
邯郸 第三名 永年、武安、涉县
铁塔专业代维部分中选区县分配为标段内全地市。
中选原则:一个参选人可同时参加所有标段的比选,机房综合代维部分(标段1-12)与铁塔专业代维部分(标段13-16)间不得兼中;机房综合代维部分标段1-12间可以兼中,最多可兼中5个标段;铁塔专业代维部分标段13-16间不得兼中。
超出兼中数量时的中选原则:参选人需在应答文件中明确中选优先顺序,若不填写,则默认为按标段号的先后顺序。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比选。
3.1.3资质:
3.1.3.1机房综合代维部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施工综合资质;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国家电监会或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资质;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国家电监会或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资质。
3.1.3.2铁塔专业代维部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施工综合资质;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注: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与上述同等级及以上资质同样认可。
3.1.4参选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5参选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1.6参选人应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7经验:
机房综合代维部分:参选人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以单项合同/框架协议下订单签订时间为准)每个年度均须具备有效的通信基站机房及动力配套设施代维经验,单独室分代维或单独发电不予统计。
铁塔专业代维部分:参选人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以单项合同/框架协议下订单签订时间为准)每个年度均须具备有效的通信铁塔施工或通信铁塔代维经验。
3.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河北省/应答区域“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河北省】同类服务“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的;
(11)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比选;
(12)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比选。
3.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2月11日至2023年2月15日(北京时间,下同)。
5.2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按照项目收取费用,不按照标段重复收费),售后不退。
6.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侯 工
手 机:15210675113
邮 箱:ztbxx17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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