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招标〗上海仙鹤园墓园2023年苗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Y-2023-012 网上编号:Z31010020GD000011001)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仙鹤园墓园 2023年苗木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50万元,招标人为上海仙鹤园墓园。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预算金额:250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仙鹤园墓园 2023 年苗木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上海仙鹤园墓园 2023 年苗木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 号)及闵财库〔2009〕15 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4)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 具有相应相关绿化苗木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及上海市安全生产许可证;② 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③ 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④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⑤ 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详见备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1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1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如有要求);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竞争性比选文件现场获取。
凡符合比选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比选的申请人请于 2023 年1 月 16 日 9:00--17:00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 年 1 月 20 日 9:00--17:00 截止,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以上资质文件的纸质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网络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以邮箱显示的收到投标人的邮件时间为准,逾期将被拒绝。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报名资料每天下午 17:00 审核,最后一天报名请及时电话联系。)本项目将对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发售比选文件,纸质比选文件 500/本,售后不退。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采购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2 月 09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 年 02 月 09 日 14 时 00 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DY-2023-012网上编号:Z31010020GD000011001
项目名称:上海仙鹤园墓园2023年苗木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预算金额:250 万元
最高限价:250万元,超出最高限价废标处理采购需求:上海仙鹤园墓园 2023 年苗木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服务需求)合同履行期限:采购期限 2023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招标人分批采购,分批安装验收合格 100%合同模式:固定单价,按实结算(招标人分批采购,分批安装,分批结算)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 号)及闵财库〔2009〕15 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4)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 具有相应相关绿化苗木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及上海市安全生产许可证;② 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③ 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④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⑤ 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详见备注)。
二、报名需提交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如有要求);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竞争性比选文件
现场获取。凡符合比选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比选的申请人请于 2023 年 1月 16 日 9:00--17:00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3 年 1 月 20 日 9:00--17:00 截止,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以上资质文件的纸质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资料
扫描件发送至邮箱,网络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以邮箱显示的收到投标人的邮件时间为准,逾期将被拒绝。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报名资料每天下午 17:00 审核,最后一天报名请及时电话联系。)本项目将对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发售比选文件,纸质比选文件500本,售后不退。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采购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3 年 2 月 9 日,下午 14 点 00 分。五、开标会时间:2023 年 2 月 9 日,下午 14 点 00 分。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521040942
电子邮箱:zbcg558@163.com
温馨提示: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登记表,参与投标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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