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郑文斌 蔡云霞
1月13日下午,九江市永修县行政审批局为在该县新城湖东开发大道南侧的食品经营店,颁发了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营业执照。这是《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施行后,九江市核发的首张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的营业执照,标志着《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中,调整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方式的改革创新举措,在九江市落地实施。
“原以为接手经营这家食品经营店要重新办一张营业执照,手续会很复杂,没想到现在可以直接变更,当场就能领取营业执照,真是太方便了!”拿到营业执照后,该店经营者陈女士高兴地说。
为深入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中的个体工商户直接变更经营者的规定,充分释放制度红利,自2022年11月1日《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实施以来,永修县行政审批局认真学习相关政策规定,积极与上级沟通,掌握经营者变更的办理方式、材料规范和工作要求,加快推进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工作。同时,加强与税务部门业务衔接,明确了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清税证明材料。
以前,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发生变更,需要先开具清税证明,后注销旧的个体工商户,再提供经营场所证明,设立登记新的个体工商户;相对应的后置许可,例如:食品经营许可证也需要“一注销一设立”,流程繁琐,手续复杂,法定时限加起来超过25个工作日。如今,可以直接变更经营者后,个体工商户只需要开具清税证明,就可以在江西省企业登记网络服务平台申请进行经营者变更;经营者变更完成后,后置许可也能进行直接变更,例如:食品经营许可证在承诺经营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可以省略现场核查流程,极大地缩减了市场主体办理主体资质和后置许可的时间。
目前,永修县行政审批局正全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实施《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做好登记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熟练掌握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的文书材料要求和操作方法,准确指导个体工商户选择适当的形式申请办理,为个体工商户发展提供快捷便利、优质高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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