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央行公布了第三方支付机构罚单。公告显示,金运通网络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特约商户管理规定两项违规,被合计罚没327万元,时任金运通支付董事长王树斌对于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亦被罚1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金运通支付成立于2013年1月,法定代表人王树斌。其最大股东为山东金升有色集团,是以再生有色金属回收、加工、冶炼为主,金融投资、互联网金融、商贸地产为辅的综合性企业集团,注册资本4.8亿元,现有资产总额97亿元,下设15个子公司。
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小东接受“丝路新闻”采访时表示,央行针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罚单对净化支付结算市场生态、督促银行机构形成自我守规意识的有着重要推动作用,此举昭示了持续加强支付结算市场监管、从严惩处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支付市场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的坚强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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