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小学校课后午餐午休托管服务服务商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YNLB-BN-230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
一、招标条件
本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小学校课后午餐午休托管服务服务商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教育体育 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小学校课后午餐午休托管服务服务商招标项目
2.2项目编号:YNLB-BN-2301
2.3中标人投入要求:
2.3.1消防设施设备(需满足相关部门及国家规范要求);
2.3.2环保设施设备(需满足相关部门的环保排放要求):
2.3.3卫生设施设备(需满足A级餐饮服务企业相关标准):
2.3.4中央厨房加工设备(需满足每餐1万人的生产供餐规模);
2.3.5配送设施;
2.3.6午休设施(按就餐人数配备相应的需提供多功能椅、简易午休床、空调等设施设备,
满足学生半躺午休的需求);
2.3.7中标人需按规定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2.4服务期限:五年,如在服务期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招标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并追究中标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2.5服务收费标准参考云南省其他地州市及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当地物价,为了保证学生 营养需求及菜品质量,每位学生每餐价格定在14元至18元(投标人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在此价格区间内进行报价),每餐包含两荤两素一辅食一米饭。午休托管服务不再收取费用。 2.6付款方式按实际就餐学生据实结算,先收款后用餐,具体支付方式及细节签订合同时 协商决定。
2.7标段划分情况:本次项目不分包。
2.8优惠政策:对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困难残疾等重点保障人群学生给予减免。
2.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级相关食品安全卫生要求,达到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级要 求。
2.10中央厨房地点:中央厨房地点为允景洪小学万达校区原学生食堂(有偿使用,中 标人按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价每年缴纳场地使用费)。
2.11服务范围及对象:州允景洪小学两校区为试点先行,辖区内有服务需求的所有在校学 生。具体服务人数以实际自愿缴纳就餐服务费用的学生人数为准。
2.12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2.13招标内容:
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技术参数
1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小学校课后午餐午休托管服务1项1.服务对象服务对象为义务教 育阶段的中小学生。
2.服务时间:
2.1午餐供餐时间:12时00分至12时40分,晚餐供餐时间:17时30分至18时10分;
2.2午休服务时间:12时40分至14时40分;
2.3具体服务时间结合学校教学作息时间确定。
3.服务方式:
3.1就餐服务:由中标企业按照相关标准建立中央厨房进行统一配送,为每个学生提供符合 膳食营养要求的餐品。学校没有餐厅供学生集体用餐的,要利用教室等场所为学生提供卫生、 安全的就餐环境,并指导学生做好午餐的自我管理。对有需求、条件具备的学校可开设早餐、 晚餐服务。
3.2午休服务:中标人配置符合学生身体成长需要的多功能椅或简易午休床及空调等设施设 备,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午休服务。学生午休时间为午餐后至下午上课前,一般安排在本班 教室,或经过改造具备午休条件的图书馆、阅览室、多功能教室、体育馆等场所,保证学生 的午休质量。
4.中标人要能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以及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教育体育局的各项管理制度,
守法经营;不得将经营项目转租转包;服从招标人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5.中央厨房食材要求:
5.1.肉类产品要求肉类产品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相关标准,必须经兽医检验部门 检验合格并盖章,必须是新鲜的肉类产品,不得是冰冻肉类产品,不得有腐烂变质。 5.2.蔬菜类产品要求蔬菜产品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相关标准,不得使用农残超标 的蔬菜,须定期提供蔬菜类产品的检测报告,必须是新鲜的蔬菜类产品,不得有腐烂变质。
5.3.调味品产品要求:调味品保质期不得低于半年,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5.4.水果类产品要求:水果类产品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相关标准,不得使用农残超 标的水果类产品,不得出现坏果。
5.5.干货类产品要求干货类产品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相关标准,干货原料不含或 较少的含有杂质,原料的形状均匀,具有原料固有的本色。
5.6.禽蛋豆制品类产品要求:禽蛋豆制品类产品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相关标准。
5.7.水产类产品要求水产类产品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相关标准,必须是新鲜的水 产类产品。
6.工作人员要求:中央厨房工作人员及送餐人员须具有健康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
备餐饮管理或餐饮服务的经营范围;
3.2中标人须在正式投入经营之前需在辖区属地办理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息打印栏”中打印的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报告(报告中未出现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
3.4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参 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食品安全事故(重大违法记录, 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 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4、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1月09日09时00分到2023年01月13日18时00分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1月29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3年01月29日09时30分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56 0069 4001
邮 箱:zbcg40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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