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叶婷她爸死亡案今天开庭,信息就这么多!
原创 李万卿
等了一天,终于等到官宣。
今天(12月16日)晚上18时15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豫法阳光”报道:刘青艺、刘得见故意伤害一案,在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刘青艺、刘得见,就是“伤害”杞县叶婷她爸的人。
报道透露的信息,有以下几点:
1,案件性质,故意伤害;
2,合议庭由3名审判员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
3,被害人家属及其代理人也到法庭了,附带有民事诉讼。
开封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刘青艺、刘得见共同故意伤害他人,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检方的指控,对死者家属所散布的“逍遥法外”等,也给出了明确的“回应”。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就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出示了有关医疗票据等证据。
被告人刘青艺、刘得见及其辩护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进行了质证。
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
被告人刘青艺、刘得见进行了最后陈述。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被告人、被害人亲属等旁听了庭审。
法庭没有当庭宣判,将定期宣判。
截至目前,没有更多的庭审细节。
“致命饭局”的召集人,关键证人许某力有没有出庭作证?报道中没有透露。
从现有的报道看,检察机关指控刘青艺、刘得见“故意伤害罪”,肯定难逃刑事责任。
但是,如何量刑,主要看叶某青死因鉴定结论、厮打的起因、经过等。如果事实与网传信息大致相同,死亡确因厮打引起基础病复发所致,大概率二刘会在伤害罪的第二格量刑,即3至10年内选择刑期,可能判处4至8年有期徒刑。如果叶某青因“被动挨打”致死,二刘可能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
这些,还是以法院最终判决为准。
另外,附带民事诉讼,就是被害人家属要求的赔偿等等。
此前,网传叶婷家索赔400万元,但“附带民事诉讼”的标的是不是这个数字,没有官方披露。从现行的赔偿标准看,最终赔偿肯定远远低于400万元,甚至更少。
开庭前,网传叶婷一家可能“大闹公堂”。
现在看来,叶婷家今天还算“理智”。
信息就这么多,网友们似乎“意犹未尽”。
但是,此案早已沸沸扬扬,又有多个版本和传言,宣判之前一些细节不便披露也在法理之中。
此前一些被舆论关注的案子,在审理之后,即使不当庭宣判,审理法院一般会召开一个发布会,回应社会关切。
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如果也开一个发布会,将会更好地引导舆论。
个人浅见,不妥之处,请方家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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