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年1月1日起,各商业银行对用以购置、租购面积为70平方米以下、每平方米售价为1500万越盾以下的社会住房或商业住房的优惠贷款余额的贷款年息从4.8%提升为5%。
国家银行最近颁行关于2023年各商业银行对按照国家银行于2013年5月15日颁行的第11号《通知》、2014年11月18日颁行的第32号《通知》和2016年7月29日颁行的第25号《通知》中,规定的住房优惠贷款余额之贷款利率的第2081号《决定》。
具体是,按照上述各项《通知》的规定,各家商业银行的2023年住房优惠贷款余额将采用贷款年息为5%。此《决定》从明年1月1日起生效并取代国家银行行长2021年12月3日签发关于对按照第11号、第32号及第25号《通知》规定的2022年各家商业银行的住房优惠贷款余额之贷款年息的第1956号《决定》。就此,2023年房贷优惠年息比2022年和2021年增加0.2%,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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