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小偷,大家都觉得讨厌,好好的有手有脚,为何不努力工作养活自己,而去做偷鸡摸狗的事。而且做小偷的人,一般能多偷都不会少拿,最好能够一次偷足够,然而这只是一般小偷的看法,当遇上惯偷时,那情况就不一样了。作为一个“懂法”的惯偷,他非常明白刑事档与社会治安档的差别,所以他在偷东西的时候,都会先目测要偷的商品价值,如果超出界定金额,他就会放弃。不过总有判断错误的时候,一个看起来不显眼的手机,就这样让他栽了。
事发当天,台州的杨某喝了一些酒,整个人脑子晕乎乎地来到菜市场买菜,看到王先生的车门打开着,里面有两部手机,贼心起的他,一看这样的情况,就顺手牵羊偷走了其中一部手机,打算自己用。本来以为这一部看起来不起眼的手机估值也就800元,自己得手之后,回到住的地方倒头便睡了。直到民警找上门时,杨某还在睡觉,看来杨某心里并不认为这是什么大事。
杨某被抓回到派出所之后,主动交待了自己的偷窃经过,他非常了解偷一个800元的手机是如何定罪,因为在这之前,他已经两次因偷窃被抓,一次因为偷窃金额过大,被判坐牢,而另一次则因为金额未达到标准,只是行政拘留而已。有了这两次经验,杨某自信认为这次他只会拘留一段时间,就可以放出来了。但让他意外的是,这一次他可是看走了眼,他偷的可不是普通的手机,而是一部8848。
这手机是什么来头呢?记者采访失主王先生时,他告诉记者,当时为了奖励自己,在朋友的带头下买了这么一部手机。咋一看这机型和平时几百块的手机差不多,可以当记者问到王先生当时花多少钱买,他的回答让人意外了,这部手机居然要13999元。这么贵重的手机找回来了,王先生当然高兴了,可是“懂法”的小偷杨某却懵了。当他知道手机的型号之后,只能一边抓头一边喊“完了,完了”!看来这次他也知道自己要栽了。
经过估价,目前这部手机的价格是5100元,已经达到了我国刑事罪的标准,目前杨某的案子已经移送检察院起诉,等待法院的最终判决。这次失算的杨某,面对即将到来的判决,表示应该判几年就判几年,自己犯了错,受到惩罚是应该的。看来这“懂法”的小偷这次不懂也不行,最后因为一部看着不起眼的手机栽了跟头。不过如果杨某没有起偷之心,就不会顺手拿走别人的手机,更加不会因为手机而让自己再次入狱。
其实善与恶就在一念之间,需要自己把控自己,不要以为恶小,惩罚不重就去做,小恶往往是大恶的起源,它会让人迷失自己,最终成为大恶之人,让自己受到应有的惩罚。案例中的杨某,如果经过前两次的教训之后,他能远离小恶,不抱侥幸心理的话,他就不会有今天的下场了。网友们,你们会买这么贵重的手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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