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郫都区法院审理一起欲从事跨国电信网络诈骗而偷越国(边)境案,被告人阿军(化名)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
2020年5月,湖北男子阿军因为受疫情影响而赋闲在家。在浏览网页时,阿军无意间看到一个招工帖子,月薪至少一两万元,相当诱人。阿军立即联系发贴人,对方告知阿军,此工作是到“金三角”那边做赌场客服,工作简单、轻松,并再次保证月薪保底2万元,而且去国外的交通吃住一切花销均由公司承担。
信以为真的阿军按照联系人的安排,从湖北老家出发前往成都,在成都经过集结并等待10多天后,一行5、6人经公司统一安排搭乘飞机前往云南昆明,后又乘坐汽车去往云南边境,又顺着边境山路步行几天进入缅甸境内,再由专人送到了果敢老街。
据阿军供述,进入公司后,其工作内容是用公司发的手机下载国内聊天软件,然后用聊天软件加好友、聊天,等熟络之后就向对方发送公司开发的赌博APP,引导其在APP上进行赌博下注,再引诱对方充更多的钱,最后由公司后台控制将赌客的钱全部赢完。
阿军说,他在公司呆了大约20天后,兴许是良心发现,兴许是异国他乡生活太不习惯,他不想再干下去,遂找公司想要取回之前被扣留的身份证,但却迎来了一顿暴打。被打之后的阿军最终选择了通过国门边境自首回国,从而逃离狼窟。
●警方提示
警方劝告违法犯罪分子放弃侥幸心理,偷越国边境违法,切勿相信所谓的发财梦,
掉入违法犯罪的“噩梦”深渊。滞留缅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人员应尽早回国入境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
●法条链接
《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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