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则四川省芦山县人民法院的拍卖通知引发网友热议。这则通知称,“关于高宇追缴违法所得一案,扣押在案竹制背篼一个,依法移送执行,参照市场价值、实物现状,本院经合议,确定竹制背篼拍卖起拍价为5.00元,特此通知。”
在淘宝司法拍卖上信息显示,这是“(2022)川1826执614号案涉案竹制背篼”,拍卖价格为5元,拍卖将从11月30日10:00开始,加价幅度为0.1元。
红星新闻从雅安当地法院系统证实该信息的真实性,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个竹制背篼涉及的是一起盗窃案,是犯罪工具。当事人盗窃罪已经被判刑了,还要处罚金,其在案背篼被扣押,依照相关规定,需要进行拍卖,拍卖后所得将依法上缴国库。
不止竹背篼
该法院还拍卖过皮鞋、对讲机、钢丝钳
除了这个竹制背篼,芦山县法院在司法拍卖平台上还有不少物品。如“(2022)川1826执613号案涉案钢丝钳、电子秤”,拍卖价均从50元起;“(2022)川1826执615号案涉案逆变器、锂电池”拍卖价格则为140元和210元起。这些均在2022年11月30日上午拍卖。
2020年12月4日,该法院还以10元起价,拍卖过一个对讲机。此外,该法院还拍卖过皮鞋、摩托车等。
0.7元起拍电子秤托盘、1元拍卖作案菜刀
几元钱的拍卖品比比皆是
实际上,像竹制背篼这样几元钱的拍卖品,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比比皆是。
在阿里资产拍卖平台上看到,2021年12月17日,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法院以0.8元的起拍价拍卖过木柜、排椅。2022年11月2日,广西柳州市柳南区法院以0.8元的起拍价拍卖过“被执行人被扣押的编号为16号的U盾”。2022年11月8日,北京怀柔区法院执行局还以0.7元为起拍价拍卖过一个电子秤托盘。
贵州开阳县人民法院在2021年12月1日拍卖过0.8元的家庭口袋电子秤;广西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11月1日拍卖过0.8元的U盾;安徽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自2017年12月至2018年7月31日多次拍卖过1元黑色水性笔等等。
2022年11月8日,北京怀柔区法院执行局以0.7元为起拍价拍卖过一个电子秤托盘
涉及刑事案件的物品,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也不少,红星新闻查阅发现,2022年11月6日,河北省秦皇岛昌黎县法院就以1元的价格拍卖过一把作案工具菜刀。
在司法拍卖平台上,也有如背篼一样的农具被拍卖。2022年12月1日,阿坝州壤塘县法院将以49.6元为起拍价拍卖农具锄头等。
法院称,网络司法拍卖 高效解决法院执行资产变现难题
一名法院工作人员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应当在互联网拍卖平台上向社会全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司法实践表明,网络司法拍卖可实现多赢局面。它在协助法院冲破“执行难”这一瓶颈的同时,可最大限度地维护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高效便捷完成执行资产变现。此外,网络司法拍卖还突破了地域限制,大大提高了拍卖参与率和成交率,保障了竞买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有效实现了“阳光司法”。
网友称,这是基层法院为了完成任务,无奈之举;更有甚者认为这是司法资源的浪费
2018年8月1日,安徽蚌埠市龙子湖区法院在其官方微博上公开回复称,已认真调查该法院的“1元”物品拍卖情况,得出的结论是因为案件承办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致使执行工作出现失误,他们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对错误行为进行纠正。
就低价拍卖一事,光明网也曾发文评论称,司法拍卖确实例行工作,遵循程序办事也没错,但要明确的是,司法拍卖真正追求的应是拍卖顺利和效果显著。显然,拍卖1元水笔符合前者,但并不一定符合后者。面对这些低价商品怎么办?是否可以打包或批量拍卖这些低价物品?这些都值得探索。
转自红星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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