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贵州省务川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宣判被告人李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我们来看案件经过。
2022年1 0 月 1 4 日 , 务川交警大队联合辖区派出 所在涪洋镇执勤时, 查获一辆严重超 员的农村客运 车辆。
经查实, 该车 核载 9 人, 实载 1 6 人,超员77.8% 。 民警对该车司乘人员 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并及时将所有超员乘客 安全转运。
最终, 民警依法对该驾驶人驾驶营运客车超员50%以上的违法行为处 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 ;同时 因其驾驶机动车从事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涉嫌危险驾驶罪,对其刑事立案侦查后 移交检察机关。
10月下旬,务川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对李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提起公诉。于是就有了本文开头的法院宣判。
交警提醒:客车超员载人危害极大,营运客车严重超员更会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请广大驾乘人员都自觉抵制超员车辆,牢牢记住“驾乘车辆,人数一个都不能多;行车上路,安全一点也不能少”!
来源 | 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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