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1日,金达莱(688057.SH)发布了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日常经营重要合同的公告。
公司近日与吉安市华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翔电子”)签订了运营服务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约1.25亿元(按保底水量计算)。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公司已履行了签署本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若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将在合同期限内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与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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