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昆明市云南金马集团天驰金马机械职工食堂餐饮物资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
2022年云南金马集团天驰金马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餐饮物资(米面粮油、调料、干货、方便面等)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私有资金138万元,招标人为云南金马集团天驰金马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38.0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2年云南金马集团天驰金马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餐饮物资(米面粮油、调料、干货、方便面等)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2年云南金马集团天驰金马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餐饮物资(米面粮油、调料、干货、方便面等)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1.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可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满2年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
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四表一注”不得缺少任何一
项);2)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可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注: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序号1)、2)、3)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1.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1.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1年10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1.4.2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1年10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1.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即可);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具备相关资质:《食品经营许可证》;
5.2不接受转基因食物原材料,或以转基因材料制成的食物原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内容自拟);
5.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详见“采购需求”。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提供承诺函(格式内容自拟)。;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1月14日 09时00分到2022年11月18日 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6日 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06日 09时30分
七、其他 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K—2022ZG—3114;
2.项目名称:
2022年云南金马集团天驰金马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餐饮物资(米面粮油、调料、干货、方便面等)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138.00万元(中标后以实际产生费用按月结算;合同总限价或期限到期后,即合同终止);
4.最高限价:138.00万元;
5.采购需求:大米、面粉、食用油、调料、干货、方便面等1批;中标后以实际产生费用按月结算;合同总限价或期限到期后,即合同终止;报价应包含产品价格、运输、装卸、搬运、售后服务、保险、验收、检验、检疫、检测、税金等一切费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严格按照招标方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如人员、配送物资核酸检测等,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或合同总价款使用完为止,分批次供货。
7.★交货地点:云南金马集团天驰金马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1.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1.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可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满2年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四表一注”不得缺少任何一项);
2)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可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注: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序号1)、2)、3)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1.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1.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1年10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
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1.4.2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1年10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1.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即可);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具备相关资质:《食品经营许可证》;
5.2不接受转基因食物原材料,或以转基因材料制成的食物原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内容自拟);
5.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详见“采购需求”。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提供承诺函(格式内容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为人民币600.00元/份,售后不退;
请联系后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相关文件等。
联系人:赵 琳
联系电话:185 1840 8518
邮 箱:zqsd851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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