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天津市2023年查验中心电动叉车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3年查验中心电动叉车租赁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其他资金一,招标人为天津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天津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现需要租赁10台3-3.5吨纯电动四轮平衡重式进 箱叉车及抱夹一套。
*2、叉车类型驾驶方式为座驾式,车辆为四支点平衡重电动叉车。
*3、 叉车为纯电动叉车(不接受内燃机动力),电池组应为磷酸铁锂电池(不接受铅酸电池),
单 次自电量30%至充满电工作时间≤3小时,充满电情况下,保证连续运行时间>8小时。*4、 叉车(进箱叉车)参数,3000kg≤额定负荷≤3500kg,安装三级自由门架,举升高度>3000mm, 门架降下后,全车最大高2250mm,车体宽度1400mm。5、叉车自重≤5500kg。
6、两个货 叉应采用高强度钢锻压一体成型,长度k1000mm,宽度k100mm。
货叉应有较高的强度、韧 性和耐磨性。货叉间距可在不少于(最大/最小)950mm/280mm范围内调节。
7、叉车安装侧 移门架有门架侧移功能其中4台应具有4路控制阀,可安装推拉器。
*8、每车配有一台充 电机,充电机要求为外置式独立充电机,要求有满电自动浮充功能,要求带有防反保护、失 效隔离功能,要求为带快速充电(满足≤3小时充满电)。
*9、充电机输入为380V50Hz,单项 电流≤20A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3年查验中心电动叉车租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3年查验中心电动叉车租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信誉要求:
1.1、良好,不接受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仍在暂停投标及承接业 务处罚期内,及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有破产状态的投标人投标(提 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承诺函原件)。
1.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黑名单信息。
1.3、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人)进 行行贿犯罪查询,
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应无行贿犯罪纪录,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
网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出具无 行贿犯罪声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1月14日09时00分到2022年11月18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5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05日09时30分
七、其他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
联系人: 肖 工
联系人电话:188 0122 8227
联系人邮箱:wgh18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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