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离谱了!山东日照,陈女士趁着双11活动,花9.9元在网上买了一包卷纸,等到货之后,她拆开准备使用,可一看生产日期却傻眼了,这竟然是2000年1月份产的,距今有22年多了,已经远超保质期,她还是在某自营旗舰店买,觉得这种情况很不可思议。
陈女士经常在网上购物,为了实惠,所以开通了会员,能节省不少的钱,这一次双11,她看中了一款卷纸,12卷卫生纸,只需要9.9元,正好家里厕所纸用完了,这个价格也便宜,她就下单了买了一包。
很快包裹就到了,她拆开之后,发现卷纸被挤压变形比较厉害,看起来皱巴巴的,就特意看了下生产日期,不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这包卷纸的生产日期竟是2000年1月1日,而保质期是三年,已经过期近20年。
这让陈女士非常生气,卫生纸是很常用的日用品,虽然不贵,但却可能给家人带来危险,试想一下,这种卫生纸过期这么久,上门肯定会滋生不少细菌,他们如果拿来使用,这些细菌弄到身上,后果不堪设想。
她愤怒地找到商家,反映了这个情况,然而商家却说,他们从不卖过期产品,这言外之意,难道是说,陈女士为了这9.9元,专门弄来一个假日期,来讹人吗?
陈女士对此表示无法理解,对客服说要退货,商家同意了。可是等了很久,都没有上门取件,一气之下陈女士找到了媒体,她表示她不想要什么赔偿,只需要商家退换货就行。
售卖20年前的产品,商家真的敢如此胆大妄为吗?
记者联系了商家,客服解释说卷纸本身不存在问题,可以正常使用,是仓库喷码喷错了。陈女士的订单是仓库发货失误造成的,已经安排重新补发。
可是,这完全是商家的一面之词,这包纸到底有没有问题,只有他们自己知道,随后,记者又联系了平台方,平台方表示,目前厂家还没有给出回复,这个问题平台会严肃处理,会对厂家进行相应的处罚。
从法律角度来看,商家售卖过期产品,属于什么性质?会受到什么处罚?
陈女士的要求很简单,只需要退货就行,也不要求赔偿,这已经是很宽容了,如果当时商家迅速妥善处理,陈女士也不会曝光,可能我们根本就不会知道这回事。
对于商家而言,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的,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日照头条#
不管是发货失误也好,还是喷码喷错了也好,这都是商家自己的问题,不应该由消费者来买单,其他批次是不是还有这种情况?陈女士想要退货为何迟迟不处理?直到陈女士投诉后,商家才后知后觉。
而对于消费者而言,经营者提供的商品过期的,属于欺诈行为,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过期的,属于欺诈行为,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消费者还可以要求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支付商品价款3倍的增加赔偿,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五百元。
陈女士若坚持维权,索要500元赔偿,也是完全没问题的,
对于此事,有网友说,多半是机子出错了,看这材质这印花,2000年的时候用的应该不是这品质
也有网友说,懂的人自然懂,十有八九就是失误导致,所标日期未必是真正的生产日期,像2000.01.01这样的日期基本上就是机器没调试好,员工没检查导致。
还有网友说,可能是工作人员大意了!这日期是打错了,可这女的逮着人家这点错误纠着不放,也太不应该了!
如果遇到商店卖过期产品,我们怎么办?
1、商家不知情,找商家协商换货退货,如果协商不成,向工商管理部门举报;
2、商家知情,故意销售过期产品,可以拨打电话向工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诉,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商家要求支付三倍赔偿金(食品是十倍)。
在此,也要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商品时一定要看清楚生产日期、保质期。不要被商家的“特价”、“促销”迷惑了双眼;作为经营者,应对销售商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进行自查自纠,自觉下架过期产品,而不是等消费者来提醒,真出了事就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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