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市人才公寓上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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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打造良好的人才安居环境,满足人才住房需求,充分发挥人才安居在吸引和聚集人才方面的积极作用,确保人才引得来、留得住,结合我市实际,拟面向全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人才统筹配租2022年栖霞市人才公寓(租赁型)。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配租范围
(一)单位范围
栖霞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机关企事业单位。
(二)人员范围
1.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
2.在我市全职工作、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工以上职业资格人员;
3.已具有我市户籍或持有我市有效期内居住证并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学年全日制大专以上在校大学生。
以上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条件的,由较高层级一方提出申请,只可申请一套人才公寓。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人才公寓分配范围之内:
1.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栖霞市行政区域内有住房或5年内有商品住房交易记录(含因离婚、继承、出售、赠与、房屋征收以及履行债务等原因的房产转移)的;
2.本人或配偶在栖霞市行政区域内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包括福利分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部队分房、机关干部(职工)分房、集资建房等情况的;
3.本人或配偶已享受或正在享受烟台市或栖霞市人才购房补贴、新就业无房职工住房租赁补贴中的任一补贴政策的;
4.本人因违反烟台市相关人才政策规定被纳入不良信用记录的。
二、配租房源
本次计划推出人才公寓50套,位于松山街道峨眉山路,户型为一居室和两居室,建筑面积32-73㎡。人才公寓紧邻烟台开发区松山产业园管委,交通便利,距离沈海高速入口500米左右。
三、配租安排
(一)租期及租金
人才公寓原则上3年为一个租期,租金最低缴费周期为12个月,申请退租的,退租当月租金按实际租赁天数收取,并需按合同支付违约金,未发生的租金予以退还。
(二)补助标准
在限定配租面积内,A类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最长免三个租期租金的优惠;B类、C类、D类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最长免一个租期租金的优惠;其他承租人首个租期租金标准按照不高于同区域住房市场租金的50%确定;第二个租期租金标准按照不高于同区域住房市场租金的70%确定。超出限定配租面积部分按照同区域住房市场租金执行,不享受租金优惠政策。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电、有线电视、宽带、物业费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联系方式
1.栖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535-5212918
2.栖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电话:0535-2723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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