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严惩!”重庆九龙坡区,在某小区内发生了一件令人痛心的事,一名怀有7个月身孕的孕妇突感不适,需要紧急就医,但是物业以疫情封控为由,不让孕妇出去,也不让120急救进入小区内。
11月12日,孕妇肚子痛得厉害,家属见状立即拨打小区物业说明情况,并拨打120急救电话。
没想到物业竟然说要向社区报备,如果允许的话才能就医,但社区电话一直未能接通。
而120急救人员也表示没有社区同意,他们也无法到小区内接人。
孕妇及家属见无人管理,最后在小区业主群内反映这个情况,最后在小区业主们的强烈要求下,物业和社区才同意送孕妇去医院,而且还是借用业主的车。
但是,这个时候已经距离孕妇出现不适过了4个小时,孕妇肚中的胎儿最终没能保住。
目前,九龙坡区已经对网传“孕妇送医延误”一事展开调查,根据已作出初步调查情况。
事发后引起网友热议,这件事实在太恶劣了,明明政府已经出台相关政策,要保证对孕妇等重点人群做好及时帮助的工作,但是仍有地区如此随意封控,并对孕妇态度冷漠,相关政策根本未得到落实。
更有人愤怒道,胎儿已经7个月了,一条鲜活的生命马上就要呱呱落地了,就因为一些人的不作为而导致孕妇流产,这些人简直丧尽天良!
1、针对新一轮的疫情防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在11月11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
其中第十七条规定,要全面摸排社区常住人口基础信息,掌握空巢独居老年人、困境儿童、孕产妇、基础病患者等重点人员情况,建立重点人员清单、疫情期间需求清单。
指导社区与医疗机构、药房等建立直通热线,小区配备专车,做好服务衔接,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诊,保障居民治疗、用药等需求。
做好封控隔离人员心理疏导,加大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的关心帮助力度,解决好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
但是涉事小区、社区的行为是否做到掌握孕产妇等重点人群的情况,是否做好服务衔接,在孕产妇需要急救的时候是否可以得到抢救?
显然没有,在业主的强烈要求下,孕妇时隔4个小时才得以救治,但为时已晚。
2、对于这样的后果,孕妇可以要求小区物业和社区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吗?
根据《民法典》第1170条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孕妇流产的事件是小区物业、社区共同作用下的后果,小区物业和社区都对本次事件存在过失。孕妇可向小区物业、社区提出损害赔偿。
3、除此之外,小区物业、社区还要承担行政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第1项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疫情防控政策属于政府在紧急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并且根据最新的疫情防控措施,已经明确规定要做好孕产妇的保障工作。
但是,小区物业和社区的行为未执行该政策,更是导致孕妇流产的严重后果,应当对相关人员处5-10日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疫情这三年,已经出现过数次孕妇得不到及时救助导致流产的事件,国家也已多次出台相关政策保障孕产妇等重点人群的政策,但是仍有地区不按规定实施,对于这件事一定要调查清楚,对涉事人员严肃处理,给孕妇一个交待!
最后,疫情防控重要,但疫情无情人有情,相关单位遇到诸如此类事件不应冷漠处置,应当积极地对待,并作出相应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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