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有房产,本来可以对房产进行强制执行,但是被执行人不知从哪里找来几个老人常驻家中,扬言拍卖了房产也绝对不会搬出去,否则死在家里。这种情况在强制执行案件中不罕见,如何处理这种情况,律师结合本人的成功实践,聊聊拍卖房产的腾退问题。
法院强硬执行,是成功腾退房屋的必要保障。法院为了腾退房产,要付出的精力和挑战是巨大的,很多时候腾退工作要执行局长牵头,乃至院领导牵头,实为不易。法院主动提出腾退固然是最好,但也有一些法院并不重视申请人的腾退请求,只在拍卖中作出房中有人居住的说明,至于有没有人竞买,在所不问,这种情况,自然没有多少人会参与竞买。因此申请人必须通过各种方式,催促法院强硬态度,所用到的方法从沟通、倾诉乃至正确施加压力,都是可以的。
法院强制执行的同时,申请人自己也要做好工作。法院强硬威逼,申请人可以出让一些利益来引导被执行人自行强制腾退。
法律规定,唯一一套房产被执行的,可以给被执行人预留5到8年的房屋租金,申请人有权利决定给被执行人预留多一点的房租,因此完全可以告知被执行人,如果其自行办理房屋,将按照顶格租金预留,必要的时候,甚至可以提交预支部分房屋租金。如果不同意,坚决不同意预留一分钱租金。
很多时候,被执行人心里也明白,跟法院作对,抵抗得了一时,抵抗不了一世,因此有租金预留,相当于给被执行人一个台阶,多数被执行人就坡下驴,在规定的期间内自行搬迁。
有些申请人可能会觉得被执行人就是老赖,坚决不同意给一个老赖预留高一点租金,必须强制被执行人搬迁。个人认为,如果站在解决问题的角度,强制搬迁耗时耗力,不利于解决问题,迂回解决并不是怯懦而是一种智慧。
本文作者为许世荣律师,个人电话/微信:18111258182。现供职于德恒律师事务所,曾在珠三角某法院执行局任职多年,处理过1000余宗法院强制执行案件,拥有丰富的司法经验,尤为擅长强制执行类、知识产权类、刑事类案件。本文如需转载,请如实署上作者名字。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