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不宜一“放”了之
钟遥
人才是实现民族振兴、赢得国际竞争主动的战略资源,因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超常性、资源稀缺性和不可替代性,我们也可以将人才理解为一种国家资源。
人才工作要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这与人才作为战略资源的定位,具有理论和实践的一致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遵循着市场经济的一般“游戏规则”,又有鲜明的“中国特色”,那就是国家能够从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着眼,实施积极有为的宏观调控,将社会主义的公平公正原则与市场经济的效率原则紧密结合,既要充分尊重和运用市场机制,又要矫正和弥补市场缺陷,让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
基于以上判断,笔者认为,西部地区对人才的“卡”有必要,合理的“卡”,才能实现有序“放”。这个“卡”可以进一步理解为“留”,是探索留人的创新机制。市场竞争同样有“卡”,不妨就以市场的方式实现人才合理的“卡”。
第一,突出比较优势带来的资源吸附力。宏观战略导向是引导资源流动的重要诱因,而产业则是实现资源依附的基础和载体。西部地区,应突出西部大开发、“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所赋予的历史机遇和特殊政策,围绕航空航天、水利能源、生态物种、矿产资源等特色产业,以及大数据智能化、信息技术、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针对性建设一批重大项目、重点学科等平台,在产业政策上叠加人才政策,从而为一大批战略性人才提供特有的舞台。
第二,实行开放式的人才“定价”策略。无论是西部地区自主培养还是花大代价引进的人才,都要算好投入产出的经济账,针对性建立一套“投入——贡献”评估机制,当公共资源投入和人才作出的贡献达到平衡后,允许自由流动,一方面将人才流动的条件具体化、公开化,保证人才相对稳定,另一方面也可以激励有想法的人才努力工作,为西部地区留下贡献成果。
反之,对于面临人才流失风险的用人单位,探索建立“定价补贴”机制。对于影响学科建设、研发优势、行业竞争力的核心人才,允许用人单位比照中东部地区挖人条件,相应提升人才待遇标准,对差额部分予以补贴。若提高标准后仍然出现流失,则将待遇补贴转为引才补贴,以支持用人单位引智引援,尽快弥补人才缺口。
第三,建立人才“逆差”补偿机制。既要对造成“逆差”的人才做出要求,也要对实现“顺差”的单位提出条件,在实现流动的同时,作出相应的补偿。针对跳槽的高层次人才,明确举荐或培养后备人才的要求,双方可协商完成时限,必要时与其个人信用评价系统挂钩。
对于中东部的“顺差”单位,要从更高的制度层面明确补偿条款,直接支付补偿资金或建立合作支援机制,通过派遣挂职、人才交流、项目合作、协同创新等方式,帮助西部地区进行人才培养。
第四,提升“西部体验”的“人情附加值”。物质激励是吸引人才的重要因素但不是绝对因素,有时情感的力量往往产生出其不意的效果。因此,提升人才在西部创新创业的心理情感体验,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人才的选择偏好。
西部具有独特的风俗人情和地域文化,民风淳朴、率直,人情社会氛围本就相对浓厚,通过引导和服务双向用力,可以让人才产生心理上的归宿感。此外,在艰苦条件下创新创业,更容易引发战天斗地的豪情和同甘共苦的友情,从而留下强烈的记忆,形成特殊的情感纽带。
主持人:《中国人才》记者 陈晓伟
嘉宾:重庆市江北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钟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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