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烟草公司广元市公司烟叶中心仓库恒温恒湿改造项目(第二次)
招标编号:FQ20221018
招标人:四川省烟草公司广元市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烟叶中心仓库恒温恒湿改造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烟叶中心仓库恒温恒湿改造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省烟草公司广元市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省烟草公司广元市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2项目概况规模
本项目拟为四川省烟草公司广元市公司提供维修改造服务,对广元市烟草公司烟叶中心仓库进行改造, 墙面及天棚翻新、380V电源及控制系统引进、安装恒温恒湿中央空调系统。具体维修项目见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范围内容。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该工程施工设计图和工程量清单上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为 / 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1)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响应本次邀请。;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同一法人主体下的多个分支机构同时响应。
(9)供应商应具有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参加本项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 10 月 19 日(北京时间,下同)至2022年 10 月 25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文件:(1)单位介绍信、(2)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资质证书复印件。
注:以上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11 月 9 日 10 时00 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前请发邮件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btb6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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