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底线》吗?听说过《我们这十年》吗?看过的你也有这样的疑惑吗?
最近引发大众热议的大概就是这两部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现实主义题材电视剧了,其中电视剧《底线》从开播至今就广受关注,每个案例都是根据社会真实案件改编,著名的辱母案、弑母案、江歌案、货拉拉案等等,一个个案件触目惊心却又真实发生,将观众近些年比较关注的热门案例都一一搬上屏幕,既吸引了话题关注,同时也起到了很好的法治宣传效果。
曾经一舞惊动全中国,让沉寂多年的河南卫视火爆出圈的古典舞《唐宫夜宴》也改编成电视剧了,原舞蹈由郑州歌舞剧院舞蹈编导陈琳创作,14名女舞蹈演员在台上化身千年前的唐朝少女,用灵动曼妙的舞姿将千年前的大唐盛世完美呈现在观众面前,让观众仿佛走进了那个文化繁荣、国力昌盛的朝代,同时也让我们对传统文化由内而生一种强烈的自豪感和文化自信。电视剧《我们这十年》其中的第一单元就是根据《唐宫夜宴》台前幕后的真实故事改编而来,向观众完整地呈现了这支舞蹈的创作历程,让人真切感受到每个创作者的艰辛和不易。
像这种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影视剧近几年在市场很是常见,也很受观众喜爱,例如电影《我不是药神》、《亲爱的》,电视剧《扫黑风暴》、《开端》等都是根据真实事件改编,但是很多人看完就有这样的疑问: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文艺作品是否涉及著作权问题呢?是否需要向当事人支付版权费或者获取著作权授权呢?小编今天就来为大家答疑解惑。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当事人对自己经历的真实事件是否享有著作权?
答案是否定的,不享有著作权!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简单而言,著作权保护的是一个个创作出来的作品而非客观事实,真实事件都是属于客观事实,不属于著作权的保护范围。真实事件无法申请版权,因此由真人真事改编的影视剧也不需要取得原型人物著作权法上的改编权授权,反而影视公司基于真人真事创作的作品是享受著作权的。
但是,以下情况影视公司要注意了,不处理好可能就会涉及版权纠纷!
影视剧如果是根据时事性文章或人物传记改编,就需要考虑著作权问题。影视剧若是根据单纯的时事新闻进行改编,其实是不需要获取新闻作者的授权的,但是,时事新闻与时事性文章不同,时事性文章里面有添加作者的个人观点或点评,带有独创性表达,属于智力成果,人物传记更是一种文学创作形式,两者都是受著作权法保护。影视剧若是根据基于这两者之上进行改编的话,是一定要事先获取作者的授权的!
另外,影视剧是基于原型人物的采访口述进行改编的,也要注意是否存在著作权问题。如果当事人在接受采访时只交代了时间、地点、事件等客观事实,则不需要取得作者授权,也不存在著作权问题。但是如果原型人物在采访过程中还表达了个人的感受和观点,这种情况下就形成了著作权中的“口述作品”,其属于著作权法的保护范畴,影视剧在改编时就需要取得原型人物的著作权授权。
一言蔽之 ,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影视剧作品是否与原型人物存在著作权问题,还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虽然原型人物对自己的个人经历并不享有著作权,但影视公司在拍摄前期也应取得当事人的同意,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在改编时也应注意保护原型人物的合法权益,避免后期陷入侵权纠纷。
当事人如果想避免自己的经历被随意改编,也应及时寻求代理机构的帮助,将自己的经历变成作品形式进行著作权登记,搞不好哪天你的传奇经历就被影视公司看中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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