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蔡尧)在达城的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上,时不时都能看到车载水果摊“霸占”道路、斑马线或消防通道等地方线招揽生意。这种不文明行为不仅给过往车辆及行人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还影响到了城市的颜值。10月15日下午,市公安交警支队联合市城管局执法人员针对市中心城区“以车为市”违法占道现象进行了整治。
通川区凤翎大院大门口
当天下午4时许,记者在通川区凤翎大院大门口的道路上看到,一辆小货车停靠在路边,后面满载着苹果和猕猴桃,等待着来往市民购买。摊主看见城管执法人员,便开始慌忙用布遮盖水果。
“这种行为属于违规占道经营,我们对其进行批评劝导或相应处罚后,就会移交给交警,对乱停乱放进行处理。”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直属一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何委霖说。
通川区新锦街路口迅速撤离的“车载水果摊”
在通川区新锦街路口,记者发现道路两旁有三个“车载水果摊”正在营业。当城管执法人员正要上前劝导时,其中一位摊主突然大喊“快跑!”只见这三辆车瞬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警察同志,算了嘛,我才刚到这里,马上就走。”位于西江路的兴华苑小区门口(时尚佳苑后门),售卖苹果、石榴和橘子的“车载水果摊”摊主被城管和交警发现后连忙解释。经过交警耐心地劝导,摊主将车驶离了现场,却留下了不少果皮垃圾。
“驾车临时售卖行为,在我们的职能职责范围内,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属于违法停车的行为。如果驾驶员在现场,我们会及时对他进行劝离;如果驾驶员不在现场,我们就会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达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三中队民警陈均说,在此也提醒广大驾驶员,在日常生活中,请按规定停放车辆,以免因影响交通秩序而被处罚。
随后,在江湾城区域内,交警也先后对两个“车载水果摊”进行了处理。
据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直属一大队副大队长牟彪介绍,他们针对主次干道车载销售蔬菜、水果这种行为,已进行了多次整治。在日常巡查中,他们也是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由于他们无权暂扣经营车辆,只能暂扣电子秤之类的经营工具,所以在整治工作上存在一定的难度。
“车载销售蔬菜、水果给市民造成了很大的困扰,也对交通、市场秩序造成了一定影响。今天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进行整治,我们对违法经营行为进行处置,交警对车辆乱停乱放实施处罚。”牟彪表示,今后他们会在持续增强工作力度的同时,联合交警加强整治。希望广大经营者都能在市场内按规定营业,不要随意占道,影响交通秩序和市容市貌。
与此同时,达川区也在开展整治“以车为市”违法占道现象。据了解,15日共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查处20辆机动车占道经营,教育处罚38人次。
来源:掌上达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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